
-今日香港-
多涉疏忽照顧 屢見嚴重虐待
現時全球保護動物意識日漸提高,在美國甚至有案例是一隻寵物犬繼承亡主的部分財產。但不幸的是,本港虐待動物的情況仍然嚴重,不過,我們首先須界定何種程度對待動物方為虐待。
根據愛護動物協會(下稱愛協)所提出的定義,動物享有免於飢渴、因環境而承受痛苦、傷病、表達天性和避免令其感到恐懼不安的自由。根據愛協的數字顯示,2016年愛協接獲31,000次的舉報,在評估舉報後,共進行了780次的調查,有159宗發出建議、42宗發出警告,只有28宗會提出起訴。以上數字能否確切反映現實情況,仍然有可探討的空間。
虐待動物的成因有很多,部分亦較複雜,可推論出的原因可分為三類︰
1. 缺乏照料動物的常識及同理心
很多市民初次飼養動物時,缺乏相關的常識及低估照顧寵物所需的時間及金錢,因而忽略了動物的需要,如沒有提供足夠空間、食物及飲用水等。例如畜養人的疏忽照顧和繁殖場不人道對待動物。
2.宣洩情緒
因個人的情緒無處發洩,往往將自己的鬱悶及不滿的情緒宣洩於弱小的動物身上,更甚者因缺乏尊重生命的價值觀、心理及精神問題而視虐待動物為遊戲,出現暴力傾向。例如畜養人有意識的施以行為、肢體及精神暴力;部分人與該動物無任何關係,單向施加肢體暴力甚至虐殺,以及並無特定對象,蓄意投放有毒物質殺死動物。
3.阻止動物影響周遭環境
如動物因排泄物、叫聲等對別人及飼主構成困擾,大多以懲罰的手段處理,但懲罰往往未能收效,反而令情況更嚴重,亦令施以懲罰者因情況及成效影響而施加更大暴力。
可幸的是,大部分虐待動物個案只涉及疏忽及不適當對待動物,至於嚴重虐待動物則較少,但仍存在不少嚴重虐待動物的例子。
1. 上世紀90年代起,半山區寶雲道一帶不時出現施虐者於路邊放置毒餌,20多年來已有多達200隻狗在這一帶被毒殺,至今仍未偵破。
2. 2013年,有市民於金山郊野公園發現一名成年男子教兒子以氣槍射擊猴子。
3. 2016年5月,大埔一名男子涉以繩索及紙盒困住一隻流浪貓施虐長達兩小時,施虐過程被附近店舖的閉路電視錄下,其後虐貓者因殘酷對待動物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囚一年。
4. 2016年6月,香港仔瀑布灣出現連環虐貓案,案中接連有兩隻貓被燒烤叉攻擊受傷,行兇者至今仍未被捕。
5. 2017年4月,屯門發生斬狗事件,涉案者因鄰居所養的狗隻叫聲影響睡眠,憤而揮刀斬傷鄰居狗隻。
6. 2017年5月起,全港各區不明白色粉末撒佈於各區街道旁邊,有狗隻主人反映寵物接觸後出現不適甚至死亡個案,食環署回應該類粉末並非署方使用的消毒臭粉或老鼠粉,案件至今仍未偵破。
7. 2017年10月,警方於元朗一個貨櫃場發現共有101隻狗被困於三個貨櫃內,相信是用作非法的繁殖場,大部分狗隻被割去聲帶以防發出聲音,而且衛生環境極為惡劣,同時沒有為狗隻提供足夠的食物及飲用水,大部分狗隻瘦骨嶙峋,部分傷口更深至見骨,涉案三人已被拘捕,是為近年涉及非法繁殖場最為嚴重的個案。
8. 2017年11月,東涌䃟頭村亦出現類似寶雲道毒餌案的案件,連日來已有六隻狗隻死亡,至今仍無人被捕。
檢控率偏低 案件難偵破
前文所述,現時愛協的動物督察並沒有權力去進行執法,通常是經調查後,把個案轉介給警方再作出調查後進行檢控。又或者警方接獲虐待動物舉報後把個案交由愛協處理,明顯涉及虐待動物則繼續由警方調查。
警方亦於2008年開始成立處理虐待動物的專案小組,於13個警區設有相關的專案小組,每個小組有七八位成員。
警方在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分別為77宗、58宗及69宗相關案件立案,先後有33人、17人和28人被捕,多人被判4周至1年不等的監禁,從數字上看,近年有關虐待動物的檢控率徘徊於15%至20%。
然而,警方雖已成立專案小組處理調查虐待動物的舉報,可是大部分案件不了了之,因為行兇者大多於較隱蔽及沒有閉路電視的地方犯案,而且很多時因未能逮捕涉案者,令案件未能偵破。
可是,有保護動物權益的組織反映,成員向警方舉報虐待動物案件時,受到警方以不同的問題去質疑報案者,如問及是否肯定為虐待動物等問題,即使成功立案,案件會歸類為「求警協助」或「雜項」處理,令到很多熱心市民與義工卻步。
同時,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表示,現時香港雖有不少與動物有關的法例,但都不是以動物權益或福利角度出發,認為需要作出整合,以保障動物權益,例如加入條款要求飼主須提供合適居所、潔淨食物及負起保護動物的責任,同時如動物因受騷擾作出反應令市民受傷,不應被漁護署拘留檢疫。
寵物貓自衛 傷人被接收
例如早前一間藥房寵物貓「波子」懷疑傷人一事為例,事緣一名婦人報稱一間藥房所飼養的貓隻抓傷其兒子,出現5毫米的傷痕,經調查後,證實該婦人的兒子曾騷擾貓隻,貓隻出於自衛反抗。漁護署接獲舉報後要求接收貓隻檢查,引起社會討論。
不少市民認為署方缺乏求真精神,處理手法官僚,並認為貓隻受騷擾後反抗是自然行為,並不代表動物有惡意襲擊傷者。事件發生後,更有店舖東主即張貼告示,希望顧客不要騷擾店舖所飼養的寵物。
參考外地例子 倡設動物警察
參考各地例子,很多國家和地區均已成立動物警察,保護動物權益。例如在台灣地區,警員受訓後,除了平日執勤外,會兼任調查及處理虐待動物案件。在荷蘭、澳洲及美國一些州份亦已有專責保護動物的警察,他們被賦權力監督、執法及拘捕。
香港方面,政府對於設立動物警察一事,態度有所保留,如在2015年,時任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回應立法會提問時,表示現時的制度行之有效,現階段並無意設立動物警察,而加強宣傳教育市民愛護動物的價值觀,比設立動物警察更有效。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亦表示警隊人手緊絀,無法成立動物警察。
增執法效率 發揮阻嚇力
不過,支持成立動物警察的市民認為,現行法例仍然不足,執法被動,因此應效法外國設立專門的動物警察,一方面可以加快執法效率,亦可以令社會了解動物的權益應受保護及尊重,從而發揮阻嚇力,減少虐待動物的個案。
除成立動物警察外,另有可行方案是賦予愛協動物督察某些執法的權力,一方面可以節省警方調查的時間及人力資源,亦可令動物督察鬆綁,更有效處理虐待動物的案件。
想一想
1.有評論認為香港應該成立動物警察和加強對虐待動物的罰則,這些意見背後的理據是什麼?你同意這些意見嗎?
2. 政府在成立動物警察一事的立場如何?你認同政府的立場嗎?
答題指引
1. 本題需先回答成立動物警察和加強罰則的理據,同學應指出香港仍有虐待動物的案件,但檢控率偏低,而且罰則欠缺阻嚇性,所以才需要成立動物警察和加強罰則。
是否同意方面,則是開放評論題,同學只要言之成理即可。
2. 本題同學可先引用資料,指出政府對於成立動物警察一事有保留,原因在於警隊人手緊絀,並認為教育市民愛護動物,比成立動物警察更為有效。至於同不同意,同學亦可自由作答。
延伸閱讀
1. 《虐待動物個案》,愛護動物協會,https://www.spca.org.hk/ch/inspectorate/cruelty-investigation
2. 《虐貓疑犯速落網 網民大讚警「上心」》,香港《文匯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7/03/06/HK1703060042.htm
3. 《「動物警察」義工 無私關愛社會》,香港《文匯報》,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8/22/HK16082200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