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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驅逐不尊重國歌學生的校長叫好

2017-12-18

卓啟燦 香港珠寶總商會會長 重慶市政協委員

近日,又有學生因為在畢業典禮上作出不尊重國歌行為,於奏國歌時拒絕站立而被趕離場。校長表示畢業典禮為莊嚴、隆重場合,認為學生需要尊重場合及校方立場,學校希望享有一個莊嚴及不受騷擾的典禮。筆者不禁要為驅逐不尊重國歌學生的校長鼓掌叫好。

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待港府進行本地立法後便會在香港實施。《國歌法》列明當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尊重國歌,是公民的基本禮貌,不單在內地有愛國教育,一直被外界視為追求平等、民主的美國,在中小學教育中亦有「效忠宣誓」的環節,要求學生在每天上課前,需對國旗及國家表達效忠,並背誦相關誓詞。由此可見,各國都有關於國歌的法律,不是中國獨有,不同國家均希望自身的國歌,能受到國民和他人的尊重。

反對派唯恐天下不亂,刻意混淆視聽,誤導支持者以為「兩制」可以凌駕「一國」。其實,他們就是居心不良,就是「港獨」思維在作祟。

香港在《國歌法》本地立法前,一再發生不尊重國歌鬧劇。「港獨」組織又竄到多所中學校外大肆派發鼓吹「港獨」的單張,豎起「港獨」橫幅,推動所謂「港獨」入校計劃。立法會反對派出盡下三濫手段拉布,阻止「一地兩檢」,企圖實現他們「切割中港」、為「港獨」張目的政治目的。所有這一切都說明,「港獨」分離勢力和反對派氣燄仍然囂張,他們內外配合,繼續挑戰中央底線和全面管治權。

《國歌法》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中央其實可以直接宣佈《國歌法》由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當天開始實施,但為了尊重港人,希望香港完成本地立法。港府應盡快進行《國歌法》本地立法,將違法分子繩之以法。

播放國歌是莊嚴的事情。不管你喜不喜歡,承不承認,香港永遠是中國的一部分,英國永遠不會再度君臨香港,香港也永遠不可能「獨立」。無知的反對派,與其事事抬槓,逢中必反,既活得不開心,亦難阻擋歷史巨輪滾滾向前,倒不如認清形勢,調整心態適應中國走向復興的歷史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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