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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初選沒有法律依據

2018-01-10

篤行

立法會宣誓風波,6人喪失議員資格而議席出缺,其中4個議席將安排於3月11日進行補選,反對派各黨派均對這數塊肥豬肉虎視眈眈,有人妄圖敗部復活,有人一心望增加知名度,有人想「繼承」議席,更可能是某些疑似參選人的政途最後一戰。其中,反對派部分人士經協調參加陣營內的「篩選」,仍有部分反對派杯葛所謂「初選」,亦有反對派因不甘心「抬轎」,兄弟各自爬山,各懷鬼胎。當然,古語有云「劉備借荊州」,跑出者是否能獲落選者團隊的祝福和以資源全力支持,又要作另一番的觀察。部分人「政綱」模糊,得過且過,只是吃名氣老本。

反對派於周日舉行的所謂「初選投票」,沒有憲制基礎和法律依據,性質與「選喜愛的藝員」類同,不能稱之為選舉。此外,負責「初選」的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會怎樣處理參加者的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又是值得關注,若果處置不妥當,難以保障參與者,或有洩漏個人私隱的風險。

是次所謂「初選」只涵蓋九龍西、新界東兩個「選區」,負責機構又非官方組織,難以認證住址證明的真偽或是否被重複使用/分別持不同地址證明到不同「票站」使用,例如,個別「參選人」的支持者或可於上午及下午不同時段分別到不同「票站」,或持有同名同姓的他人地址證明參與「初選投票」;又或非當區「選民」跨區「投票」,若出現另類「種票」,恐怕會令個別參選人受惠。

所謂「票站」,部分在繁忙的地鐵站外,將對其他使用者構成不便;個別「票站」在大學、社區會堂和宗教中心,政治活動除了不符合土地使用用途,也與教育、社區民生、宗教的原意背道而馳。「初選」安排兒戲,要參加者日曬雨淋,只是另類曝光和動員,既沒有法律依據,也對個人私隱沒有保障,杯葛的同時,更要認清「偽選舉」把戲和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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