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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浸大「未審先判」是不認識校規

2018-01-30

曾淵滄博士

浸會大學一群學生衝入大學的語文中心,抗議大學強制他們學普通話。除非他們能通過普通話測試,否則不許畢業。學生的態度惡劣,以粗言辱罵語文中心的老師。之後,大學下令其中2人暫時停學,另有數人與這2人一樣,得接受紀律聆訊。於是,浸會大學學生會發起遊行抗議,有200人參加,抗議的隊伍高喊大學當局「未審先判」。

真是「未審先判」嗎?不是的。大學當局是根據校規發出的指令,校規允許大學當局對會危害他人生命的學生發出「暫時停學」的命令,等待正式的紀律聆訊結果。在全世界的法院,警方也有類似的安排,警方抓了一名疑犯,送上法院控告疑犯,法官未能馬上審訊,因此把審訊日期安排在其他日子,這時候,警方可能以疑犯有危害他人的可能而向法官申請不許疑犯保釋,還押警方的拘留中心,這是完全合情合法。

這一回浸會大學學生會鬧事,有多少反對派的政客站出來支持他們?這群人已經是過街老鼠。200多名師生「支持」他們,不是認為他們做法正確,而是認為大學當局「未審先判」,但是認為大學「未審先判」基本上是自己對大學校規的不認識,是對警方、法院不許疑犯「保釋」的概念不認識。

況且,200人的人數相當少,也不可能搞出什麼大事,最多只能站出來遊行抗議,更激烈的行動如罷課是不可能,也不敢做的事。數年前「佔中」時期,也有一些反對派的大學教授想發動罷課,結果無人響應。同樣的,大學生罷課也要面對一定的後果。經過了「佔中」失敗,部分搞事者被送上法院,真敢以身試法的人有多少?因此,希望浸會大學當局不會被這群人嚇倒,改變原來的決定。

學習多一種語言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但是,香港有些人打出「保衛廣東話」的旗幟反對學普通話。他們提出非常錯誤的口號,即學習普通話就是消滅廣東話,消滅廣東話就是香港放棄「一國兩制」,以不學普通話來「保衛」「一國兩制」,真是貽笑大方。

事實上,學習多一種語言不等於要放棄原本的語言。在廣州,人人精通廣東話與普通話。在新加坡,不少華人精通至少3種語言:英語、華語(即普通話)與自己的方言,可以是福建話、廣東話、潮州話、客家話......懂得4種語言的人也不少,香港的大學生不學好普通話,只會削弱自己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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