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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灰色地帶 以絕「港獨」後患

2018-02-09

何俊賢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補選部分參選人被DQ符合公眾預期,不過,特區政府的準則一天未能明確,不將所有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人士摒除在外,別有用心之人參選有空子可鑽,香港永無安寧。

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實施「一國兩制」,任何人參加香港的立法會選舉,自然不可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不可提倡「港獨」,這是路人皆知的事。「香港眾志」之流提倡「自決」等違憲違法的主張,本質上與「港獨」無異,違反基本法及相關法例。

而反對派不斷尋找法律漏洞,例如某些人在去年立法會就職宣誓時「僭建」誓詞,提倡所謂「自決」,但同時辯稱不含「港獨」選項,更公然與「台獨」組織「時代力量」勾結。現時選舉主任容許部分涉及上述行為的人士入閘參選,相信主要因為證據不足。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從來不容任何形式的「港獨」,但有人玩弄「游擊式」「港獨」,有如小學生說諧音粗口一般,藉以狡辯「粗口並非粗口」,但其實「比粗口更加難聽」。如果不清除法律上的灰色地帶,必然成為反對派混入選舉的戰術。

可以預期,反對派必然會繼續在未來各種選舉中提出「自決」等隱性「港獨」議題,衝擊港人能容忍的底線,撈取政治本錢。政府掌握公權力,肩負關鍵職責,當以國家主權安全利益為重,以憲法、基本法以及相關法例為依歸,遏止一切「自決」「港獨」言行。

反對「港獨」,也是作為中國人義不容辭的事情,市民必須營造輿論,對任何形式的「港獨」予以譴責,更必須醞釀、討論一種長遠之計以絕後患,讓「港獨」在香港徹底失去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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