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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時評】搞「港獨者」乃叛國賊也

2018-04-13

劉斯路 資深評論員

戴耀廷早前跑到台灣出席「五獨」論壇,參加者有曾積極鼓吹「港獨」的游蕙禎、周竪峰等人,還有達賴在台灣的代表達瓦才仁、代欽以及「疆獨」鼓吹者熱比婭的代表。從這些參加者的身份可一目了然,他們就是要搞分離主義。戴耀廷不甘人後,公然鼓吹「香港可考慮成獨立國家」,這是無法以學術討論來狡辯的。從策劃「佔中」到搞「港獨」,戴耀廷在反中亂港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香港市民清晰可見,這是一條「掘頭巷」,更是一條自取滅亡的不歸路。

美國誓言都強調國家「不可分裂」

戴耀廷雖是一個教法律的學者,但是今天要為他補補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戴耀廷和不少反對派中人,言必稱美國。但是,他們可否知道,美國人對國旗的效忠誓詞?資料顯示,1892年版本是這樣的:「我向代表美利堅合眾國的旗幟效忠,這個上帝之下的國家不可分割,人人享有自由和正義。」之後,個別字眼有調整:「我謹宣誓效忠我的國旗及所代表之共和國,未可分裂之一國,自由平等全民皆享。」如今的版本是:「我謹宣誓效忠美利堅合眾國國旗及效忠所代表之共和國,上帝之下的國度,不可分裂,自由平等全民皆享。」亦有譯為: 「我宣誓效忠國旗和它所代表的美利堅合眾國。這個國家在上帝之下,統一而不可分割,人人享有自由和正義的權利。」

請注意,美國人對國旗宣誓效忠的所有版本,都強調國家「不可分裂」。值得一提的是,本港將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有人立即「阿支阿左」(刻意阻撓),這些人該知道美國是怎麼做的。美國每次國會開會前,都會進行集體宣誓。很多地方的州政府、市、縣政府、私人機構的會議開始前也這樣做。

雖然美國最高法院於西維吉尼亞州教育委員會訴巴內特案中裁決,在某些情況下,學生可以拒絕宣誓而不會受到懲罰,但一般學校每天都會要求學生進行宣誓。美國多數州份都會在上課前,預留時間供學生進行宣誓。不知在本港反對派看來,這算不算「洗腦」?

移民到美國的外國人,加入美國籍時也須發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的效忠美國。當法律要求時,我願為保衛美國拿起武器,當法律要求時,我會為美國做非戰鬥性之軍事服務,當法律要求時,我會在政府官員指揮下為國家做重要工作。」

對比之下,香港公民難道不應該嚴肅嚴格地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憲制,理直氣壯愛國愛港嗎?中聯辦主任王志民近日指出,今年全國人大修憲,以憲法確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為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提供憲制保障。香港各界就應該堅定維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憲制秩序,維護「一國兩制」的根和本,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理直氣壯愛國愛港,堅定不移反「港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把握粵港澳大灣區的機遇,同創香港更好明天。

學術外衣掩飾不了「港獨」

稍微學過世界歷史的人都知道,美國統一立國,經過慘烈的南北戰爭,死亡人數達到62萬多,約為美國在一戰、二戰、韓戰和越戰等其他所有戰爭死亡人數的總和。如果不是維護統一的北軍勝利,今天的美國可能是分裂的國家。事實上,當今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將維護國家統一奉為圭臬,視為生命。西班牙反加泰獨立就是一例。

戴耀廷之流企圖用學術自由的外衣掩飾「港獨」行徑,應嚴正予以警告:搞「港獨者」,叛國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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