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擾亂社會罪有應得
盧先生:梁天琦等人被判有罪絕對是罪有應得的,因為他們是在破壞社會安寧,令香港愈來愈混亂。現在,他們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望判決起阻嚇作用
葉先生:梁天琦觸犯法紀,被判有罪絕對是理所當然,他的同黨也應該被繩之以法。希望今次判決有阻嚇作用,令其他人不要再搗亂社會。
多罪打甩稍嫌寬鬆
黃女士:今次判決有不少罪名均未成立,判決好像有點寬鬆。這些人為香港帶來很大混亂,破壞社會秩序,影響香港聲譽,被判有罪實屬合理。
表達訴求不可偏激
吳先生:梁天琦及這些人所做的事太偏激,表達意見可以有很多不同做法,做出暴亂這些違法行為,為社會所不容,理應受到法律制裁。
逍遙法外者應受懲
李先生:令到社會受到如此嚴重傷害,梁天琦這一夥人被判有罪是十分合理,亦可起阻嚇作用。不過,應該還有其他人逍遙法外,他們同樣應該受罰。
自己作孽自負全責
郭先生:梁天琦及其他人的所有罪名均應該成立,因為他們都是早有預謀,要為香港造成混亂,他們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上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