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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阻嚇暴徒 社會續求公道

2018-05-19

政界:「煽暴」不成立不符民意 冀港青勿被反對派矇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范童)在前年發生的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陪審團昨日裁定梁天琦僅一項暴動罪成,煽惑暴動罪不成立,被告林倫慶更所有控罪不成立,當場釋放。多名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坦言,判決與公眾的觀感不一,難令大眾市民信服,但尊重法庭的判決,並期望梁天琦暴動罪成對社會構成阻嚇力,令現時的年輕人有所警惕,不要被所謂「理念」矇騙。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直言對判決感到氣憤,認為未能反映事件的嚴重性,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從現有的影片中均可見,梁天琦並非只是參與者,而是「本民前」的重要角色。

何俊賢:看清激進派騙局

他續說,另一「本民前頭目」、即當時大叫「3、2、1,去」的黃台仰現時已畏罪潛逃,梁亦自然把所有行為推向對方,因此可能沒有足夠證據,導致梁的煽惑暴動罪不成立。

何俊賢坦言,客觀上公眾對事件的觀感,與陪審團的判決不一,但法律上亦應該尊重判決,但即使法律上難以將所有涉事者繩之以法,市民亦要擦亮眼睛,看清這群激進派以優美的言語煽動年輕人暴動,導致他人入獄卻背信棄義,不承擔相應刑責。

他強調,不論激進反對派或「溫和」反對派均一直以各種不現實的方式,阻礙社會前進,暴力破壞社會整體利益,市民理應覺醒,不要再被反對派矇騙。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形容,梁天琦暴動罪成是罪有應得的,但煽惑暴動罪不成立則難以令大眾市民信服。事發當晚,梁天琦號召他人衝擊警隊的情景,在新聞報道中市民均有目共睹,希望律政司可以就此提出上訴。

葛珮帆:梁明顯號召衝擊

她並強烈譴責有人偷拍陪審員並令陪審員容貌外洩,批評行事者膽大妄為,是企圖恐嚇陪審員,嚴重挑戰香港法治及影響司法程序,亦涉嫌藐視法庭,呼籲警方必須嚴正執法。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是次判決的罪行罰則不輕,相信對大眾有一定的阻嚇力。她勸誡「激進分子」及反對派等引以為鑒,不可以為所欲為,絕不是「想點就點」,做任何事情亦毋須負責。

她相信,旺角暴亂仍有其他幕後黑手,在網上進行煽動、鼓吹年輕人的行為,但仍未被繩之以法。她呼籲執法部門不能放過相關人等,令暴力激進主張繼續蔓延。

何啟明:不容借理念違法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指,梁天琦作為「本民前」的召集人,對公眾而言,他在旺角暴亂的事件中有一定的角色,其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或會引起社會疑惑,以及令受事件影響的人士失望,但希望社會亦尊重裁決。

他強調,梁天琦因暴動罪成而面臨多年的監禁,已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公眾明白任何事情均有後果,不論政治理念多「崇高」,暴力違法行為仍會付上沉重的代價。

容海恩批影陪審員左右判決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希望是次判決對社會有一定的阻嚇性,令現時的年輕人有所警惕,提醒他們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就必須要承受應有的司法制裁。香港是一個法治之地,陪審團在不同考慮下,公平公正地作出裁決,不論判決如何亦會予以尊重。

她並批評,有人違法拍下陪審員照片並電郵予司法機構,將對司法構成影響,令陪審員承受不必要的壓力,有左右判決、破壞審訊公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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