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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重判對激進年輕人當頭棒喝

2018-06-05

張學修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會長

兩年前旺角暴動當日夥眾襲警、毀壞警車的10名暴徒,日前均被裁定全部暴動罪成。「旺暴」事件中的違法者依法被判刑罰,對於維護香港法治是重要舉措,也是對年輕人的當頭棒喝。受到激進違法思潮的「洗腦」,少數年輕人對違法行為抱僥倖心理。「旺暴」的刑罰宣判警告年輕一代,無論有多崇高的理由,都要尊重法治,切勿以身試法。

「旺暴」多名被告均分別被判監四年三個月或以下不等刑期,最年輕者則被判入教導所。法官批評一眾被告當日所為是目無法紀、無法無天,強調暴動罪是集體暴力罪行,利用人多勢眾去達到目的須負上刑責,判刑不會考慮被告政治信念及暴動發生的背景,亦不會因被告犯案時年輕而獲輕判,避免向社會發出「年輕人可以為所欲為」的錯誤訊息。

法庭判決達阻嚇效果

暴動罪是集體罪行,參與者利用人多勢眾,以暴力達到目的,因此參與者罪責一樣。被判刑的各被告雖然並非帶頭滋事者,但其行為無疑是激化暴力的行為。法官談及年僅19歲的首被告莫嘉濤,因參與「佔中」出現偏激思想,敵視合法執勤的警員。案發當晚他肆意用暴力,向警員擲雜物至少11次,明顯破壞社會秩序。這也反映了違法「佔中」對香港的禍害。

此次法庭量刑考慮的因素之一,是要保障公眾秩序,判刑須具阻嚇效果。法官亦闡明,暴動罪是集體暴力罪行,利用人多勢眾達至目的,是法治社會不能容許,被告需就個人行為負責,亦須就集體行為負上刑責。法庭判刑時,除了考慮作出具阻嚇力的處罰,保護大眾外,表明不會考慮政治信念,不加入政治辯論,亦不會考慮暴動發生的背景及被告的心態。因此,法庭的重判,是維護社會秩序,扭轉年輕人錯誤觀念的必要之舉。

不容違法分子逃脫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違法行為有多美的藉口,其所造成的破壞性結果不可逆轉。「旺暴」是香港歷史上罕見的集體暴行,向警員投擲磚頭和雜物,造成社會秩序混亂,香港法治不可避免地受到衝擊。違法者儘管可以列出諸多藉口,聲稱「非為暴力而暴力」,又或「不滿警方使用武力」等等。但法庭對違法行為不會縱容,以具阻嚇力的判刑,堅守法律底線,不容違法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讓社會承受違法的苦果。

當前香港少數年輕人受到「違法達義」等謬論的誤導,以追求「民主」、「自由」為名,將暴力行為合理化,但這是顛倒黑白,不分是非。在「違法達義」等思潮影響下的行為,以衝擊法治為榮,以犧牲社會穩定為代價。法院對「旺暴」違法者的重判,給被激進思維衝昏頭腦的年輕人當頭棒喝,讓他們清醒認識到,違法必究,違法必懲。

法庭對「旺暴」的判決合理且必要,法庭不考慮政治信念,違法者的年齡也不能作為減輕其刑罰的理由,令年輕人明白,政治訴求、年輕都不是「免罪金牌」。年輕一代肩負建設香港和國家的重任,若被激進思維「洗腦」而走上違法之路,必然自珓e途。年輕人要以「旺暴案」的判決引以為戒,堅持依法守紀的正確發展道路,努力裝備自己,推動香港向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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