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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結社自由不是「港獨」的擋箭牌

2018-07-25

楊育城 九龍東潮人聯會會長

中國跟世界上其他國家一樣,高度重視國家主權和安全,對於任何鼓吹分裂國家的組織和言行,都是「零容忍」的。香港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實行「一國兩制」,同樣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與領土完整,捍衛國家利益,依法打擊任何分裂勢力。正如中聯辦王志民主任所說,「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

日前,特區政府依據《社團條例》第8條,基於國家安全的考慮,宣佈將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警方已搜集到大量證據,以700多頁的文件詳列「香港民族黨」鼓吹分裂,煽動「港獨」的言行。

香港是個法治社會,任何人或組織的言行必須符合法律,違反法律必須承受法律代價。基本法早已列明香港是國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社團條例》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也有明確限制。陳浩天無視法治,成立「香港民族黨」,赤裸裸鼓吹「港獨」,違反基本法的原則,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威脅國家安全,被依法禁止運作是必然結果。若陳浩天等人冥頑不靈,依然利用非法社團鼓吹「港獨」,勢必要承擔更大的法律責任。

特區政府公佈將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反對派立即替「香港民族黨」撐腰,以言論和結社自由為名,攻擊特區政府搞「政治打壓」,可謂指鹿為馬,顛倒黑白。政治可以凌駕法律之上嗎?危害國家安全、鼓吹「港獨」的組織可以非法運作嗎?世界上有國家允許任意成立組織而完全不受法律規管?

以言論和結社自由作為「港獨」的擋箭牌,是行不通的。在香港,任何人、任何組織的言行都必須合憲合法,不容觸碰「一國兩制」的底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鼓吹分裂國家的組織是履行憲制責任,廣大市民也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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