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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民族黨」運作 對「港獨」零容忍

2018-07-24

陳幼南 香港潮屬社團總會主席

保安局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對於任何破壞國家安全、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踩踏「一國兩制」紅線,特區政府當然予以堅決制止。

香港市民享有的言論、結社自由是基本法所賦予,但是, 言論、結社自由並非完全不受限制。譬如說,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就必須對「香港民族黨」的「港獨」行為作出必要的限制。這些限制,其實在《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已經清楚訂明。

正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強調:「有關規定都在《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中訂明,而《社團條例》的條文又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因此,該條例中涉及的結社自由的條文,便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有關條文一樣。」

在香港鼓吹「港獨」已經不是言論、結社自由的問題。「香港民族黨」宗旨揚言:「最終建立民族的主權國家,令香港再次成為東亞偉大的文明國家。」這樣的政黨宗旨明顯與「一國兩制」的原則和要求背道而馳。

保安局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確保言論、結社自由不被濫用,更及時制止「港獨」思潮在香港氾濫、荼毒市民。特首林鄭月娥明確表示,香港必須尊重國家利益,如果有人觸碰國家安全的底線,特區政府不會容忍。

「香港民族黨」明目張膽鼓吹、煽動「港獨」,觸碰國家安全底線,香港一百多萬潮籍鄉親乃至全體香港人也是零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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