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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遏獨」決心 不容「港獨」氾濫

2018-07-23

蘇長榮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特區政府根據《社團條例》第八條,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依法遏制「港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障香港繁榮穩定,有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基本法第一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港獨」違憲違法,鼓吹「港獨」、煽動分裂,公然挑戰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是香港的一個「毒瘤」,不及時鏟除,將給香港造成無盡災難。

雖然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並未完成,但不代表本港現行法律不能制裁「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從未在香港成功註冊,本身是非法組織,政府可以禁止其運作;「香港民族黨」不僅僅是言論煽動「港獨」,還付諸實際行動,包括到海外、台灣勾結「台獨」等分離勢力,又在本港中小學、大專院校宣揚「港獨」訊息、招攬成員,誤導學生,觸及國家底線,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

對於「香港民族黨」煽動「港獨」的所作所為,香港的《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已賦予當局檢控權力,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都有責任果斷「亮劍」,依法遏止「港獨」,必須善用法律手段阻止「港獨」蔓延。這次政府運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正是彰顯依法遏「獨」的決心和意志,獲得社會各界大力支持。

香港回歸祖國已經21年了,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的憲制基礎。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七月一日在香港特區成立二十周年慶典活動發表重要講話時明確指出,中央實施「一國兩制」的決心不動搖、不改變,必須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鼓吹「港獨」、煽動分裂國家就是觸碰「紅線」,是法律所不允許的。「香港民族黨」成立以來,鼓吹「港獨」、企圖分裂國家劣跡確鑿、罄竹難書。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特區政府果斷禁止其運作,顯示依法遏「獨」的決心,讓「港獨」勢力今後不敢輕舉妄動,對其他「港獨」、「自決」勢力起到阻嚇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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