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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港獨」合理合法 反對派遊行不得人心

2018-07-23

姚志勝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候任會長

「香港民族黨」是一個正在實施「港獨」違法行為的非法組織,特區政府依法禁止其運作,合法合理,有理有據,無可質疑。外國政府和機構無權對香港內部事務指手畫腳。英國外交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以所謂言論結社自由說三道四,是不顧事實,無視法律,別有用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試問:美國、英國也不會容許國內組織分裂自己的國家,為何要為在中國的地方搞分裂的「港獨」組織撐腰?反對派組織支持「民族黨」的遊行只有約600人出席,反映「港獨」不得人心。香港主流民意支持特區政府打擊「港獨」。

「香港民族黨」在社交網站公開警方約700頁文件。這份文件,讓港人更加清楚看到「香港民族黨」的「港獨」真面目。

「民族黨」煽「獨」證據確鑿

警方文件詳列「香港民族黨」過往的「港獨」言行資料。兩年多來,該黨公開發表的「港獨」言論不下百種,鼓吹和推動「港獨」的行動也數以十計,包括在金鐘添馬公園舉辦「港獨」大會、向中學進行「政治啟蒙」滲透、向大專院校提供「港獨」橫額標語、出版刊物以及赴台日等地與「疆獨」、「藏獨」分子勾聯。召集人陳浩天本人還曾在電台節目中公開表示,為達到「港獨」目的「不惜流血」等等。這些言行顯示,該黨的「港獨」圖謀觸目驚心,不只口頭鼓吹「港獨」,更有多項實質行動,有組織、有計劃地推動「港獨」,甚至揚言使用武力,如不及時依法禁絕,後果不堪設想。特區政府果斷採取行動,得到香港社會廣泛認同。

特區政府今次對「香港民族黨」採取禁制行動,是經歷長達兩年多時間艱苦細緻的搜證和研究。文件顯示,警方建議保安局局長按《社團條例》依法制止該黨運作,有理有據,在法理上無可質疑和挑戰。例如,文件引用該黨創黨時提出的六大綱領,包括「建立自由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以及「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等,指明違反基本法第一條及第十二條;該黨損害國家安全、擾亂公眾秩序的性質和行動,明顯違反《社團條例》。

反對外國干預 制止「兩獨」合流

自特區政府宣佈擬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英國外交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都站出來表示關注事件,同樣聲稱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應受保護。特區政府根據充足事實和法律依據禁止「港獨」組織運作,是依法辦事,有理有據,無可置疑。外國政府和機構無權對香港內部事務指手畫腳。試問:美國、英國會否容許或鼓勵有組織在自己的國土內進行分裂國家的活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美英自己也不容許,為何要為在中國的地方搞分裂的「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撐腰張目?這是何道理?美英不應把危及國家安全的「港獨」言行與結社自由拉在一起說三道四,誤導國際社會和港人。

必須指出的是,「香港民族黨」還頻繁勾聯「台獨」分子推動「香港獨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文件揭示,陳浩天去年7月與「台獨」分子舉行視像會議,表明「台獨」勢力支持「民族黨」推動「港獨」。「港獨」與「台獨」合流,不僅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產生干擾和破壞,而且衝擊香港的繁榮穩定,損害香港市民的福祉,決不能等閒視之。我們必須堅決反「港獨」,堅決制止「港獨」與「台獨」合流。這既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和統一,也是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和港人福祉。在此,不僅要警告「台獨」勢力,在香港問題上不可肆意妄為,也要奉勸台灣民進黨當局看清形勢,審慎處事,好自為之。

撐「港獨」遊行違主流民意

民陣及多個反對派政黨上周六聯同多個「港獨」組織遊行及集會,反對警方建議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宣稱捍衛言論及結社自由。反對派口頭上說不支持「港獨」,但卻組織遊行支持「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做法是自相矛盾。這次遊行最終只有約600人出席,反映了「港獨」不得人心。香港主流民意支持特區政府打擊「港獨」,支持特區政府採取法律行動,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這個徹頭徹尾的「港獨」組織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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