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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傳達重要信息

2018-07-21

梁亮勝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主席

特區政府準備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傳達出三個重要信息:一是顯示出依法反「港獨」,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意志和決心;二是向「港獨」勢力以及外部反華勢力發出嚴正警告;三是表明不能任由香港長期在國安上存有漏洞,基本法23條立法應盡早提上議事日程。

「香港民族黨」公然以推動香港「獨立建國」為綱領,揚言要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其成立至今未獲註冊為法定社團或公司,過去一直以非法組織的身份在社會上進行各種「煽獨」行動,不僅違反基本法,而且觸犯香港《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等法例,當局依法予以取締,合情合理合法。

顯示維護國家安全意志和決心

基本法保障市民結社、集會、遊行等自由,卻沒有保障非法煽動「分裂獨立」的自由。自由並非絕對及無限制,而要受到法律的監管,鼓吹「港獨」違憲違法。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都不會容許非法組織在社會上煽動「分裂」。當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法理依據充足,並沒有可質疑之處。

當局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向社會傳達出三個重要信息:

第一個重要信息是顯示出依法反「港獨」,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的意志和決心。中聯辦主任王志民今年四月在發言時提到,香港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方面不完善,成為國家總體安全中的一塊「突出短板」,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香港至今仍未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令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短板」,也讓敵對勢力可利用香港作為反華的「橋頭堡」。

近年,「港獨」勢力愈益囂張,「香港民族黨」更公然推動「港獨」,堂而皇之在香港策動分裂活動,威脅國家安全,正暴露出香港在國安上的漏洞。當局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正是要向各界顯示出打擊「港獨」的決心。

向「港獨」發出嚴正警告

第二個重要信息是向「港獨」勢力以及外部反華勢力發出嚴正警告。「香港民族黨」背後有外部反華勢力的支持。其負責人經常跑到台灣、海外等地,出席各地「獨派」的研討會,與「台獨」、「疆獨」、「藏獨」等分離勢力勾連,甚至與各個分裂勢力合組反華平台。

當局這次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中有關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條文,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正是針對「香港民族黨」煽動分裂國家、公然挑戰基本法、衝擊「一國兩制」底線的行為。這也是向外部反華勢力發出嚴正警告,特區政府將會堅決採取法律手段遏止「港獨」行為,斬斷外部勢力的「黑金鏈」,「依法排獨」將會成為常態。事實上,除了《社團條例》之外,當局亦可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規定打擊「港獨」,即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引起憎恨中央或港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即屬犯罪。

23條立法應提上議事日程

第三個重要信息是向外界表明不能任由香港長期在國安上存有漏洞,基本法23條立法應盡早提上議事日程。

中央對於「港獨」是零空間、零容忍。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在新一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港獨」對香港社會是一個災難,廣大市民亦不會接受「港獨」搞亂香港。然而,香港至今仍未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令香港成為國家總體安全中的一塊「突出短板」,這種情況必須加以糾正。

國家安全與港人息息相關,港人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取締「香港民族黨」顯示出當局「依法排獨」的決心,下一步就是要為23條立法做好準備,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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