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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裂國家偷換概念為「自由」

2018-08-03
■陳浩天承認有向學生組織提供物資和傳單,讓他們去鼓吹「港獨」。圖為「民族黨」成員向學生派發「港獨」宣傳品。 資料圖片■陳浩天承認有向學生組織提供物資和傳單,讓他們去鼓吹「港獨」。圖為「民族黨」成員向學生派發「港獨」宣傳品。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鼓吹「港獨」甚至煽動「武裝革命」已明顯違法,但正被保安局局長考慮禁止運作的「香港民族黨」,其召集人陳浩天近日繼續死撐稱,自己只是「爭取自由」,若有問題是「國家有問題」云云。多名政界人士批評陳浩天試圖偷換概念,並強調分裂國家絕對不等同於「爭取自由」,而陳浩天在訪問中再次自證其煽「獨」的野心,及作出實際行動,更證明特區政府依法考慮禁止該組織運作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陳浩天近日接受《明報》訪問時,否認自己鼓吹「港獨」是違法行為,更將「把香港從中國分離」美化為「爭取自由」,進一步稱「如果爭取這些東西就叫犯法,這是法律有問題;如果爭取自由都叫危害國家安全,就代表這個國家有問題」。

認提供物資助入校播「獨」

他更聲稱自己沒有用過武力,又再次承認在該黨的「中學政治啟蒙計劃」下,該黨有向學生組織提供物資和傳單,讓他們去鼓吹「港獨」。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陳浩天試圖偷換概念,將分裂國家說成「爭取自由」。他強調,所有自由都必須合法,同時並要負起相應的責任,例如有人發表刑事恐嚇的言論,警方就會採取行動,試圖以「言論自由」來開脫是徒勞無功的。

他並以早前發生在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獨立事件為例,指西班牙政府當時為確保國家領土完整,作出了果斷的回應,證明所有國家都不會容忍像陳浩天般公然「宣獨」的行為。

勿再掩飾「獨」行矇騙市民

全國政協委員、新界社團聯會會長梁志祥直言,根據常理,任何人都不會認為煽動分裂國家、鼓吹「港獨」是在「爭取自由」,希望這些「獨派」分子不要以所謂「普世價值」作為幌子,掩飾其「獨」行。

他強調,國家領導人已表明對「港獨」零容忍,絕對不能讓「港獨」分子開出第一槍,特區政府對「港獨」問題必須嚴肅處理。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批評,陳浩天在訪問中再次承認對「港獨」學生組織提供物資,進一步證實他不但鼓吹「港獨」,更有實際行動,特別是在學校層面播「獨」,禍害下一代。

他認為,正因陳浩天違反了基本法第一條,執法部門早應採取行動禁止其違法行為,並希望有關人等不要再玩弄語言偽術,矇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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