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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賬反稱「被打壓」 長毛惡人先告狀

2018-08-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范童)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日前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向社民連「長毛」梁國雄(見圖、范童攝)追討近300萬元薪津。梁國雄昨日聲言其上訴程序未完成,行管會的做法是「不合理」,但避談自己從無正式回覆行管會有關薪津追討安排一事。多名政界人士指出,梁國雄對行管會不瞅不睬,行為不負責任,行管會循法律途徑追討有法律依據,批評梁國雄反過來指責行管會是惡人先告狀。

行管會向梁國雄追討約 298.2萬元,包括約86萬元的薪酬、約152萬元的營運開支、37萬預支營運資金及約23萬元利息。

梁國雄昨日就此舉行記者會,惟只得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一人撐場。

他聲言,行管會做法「不合理」,辯稱自己的案件仍在上訴中,行管會應待司法程序完結後才追討,並形容行管會在現階段追討款項是「淫威」、「浪費公帑」、令人「匪夷所思」,揚言政府利用公共資源「打壓異己」云云。

不過,談到自己從來沒有回覆行管會豁免追討其他款項的問題,梁國雄則稱,自己已「向傳媒回覆」,又聲言自己「絕非貪財」,若上訴失敗「一定會如數歸還」預支的營運資金。

謝偉俊:毋須待上訴結果

立法會行管會委員謝偉俊表示,按一般做法,在案件初審有結果後,民事債項已可以追討,不需要等待上訴有結果才執行。他又指出,行管會有責任追回公帑,形容梁國雄對行管會早前提出的條件不瞅不睬,不是負責任的行為。

陳克勤:追討兼備法理情

立法會行管會委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行管會作每一個決定均有法律依據。同時,行管會此前已「法、理、情」兼備,包括向「瀆誓四丑」開出條件,只追討已申請預支的公帑。除了梁外,另外三人均願意接受條件,顯示出相關條件並非無理,而是合情合理。

他批評,梁國雄今天的結果是由他自己選擇,反稱行管會不合理是捩橫折曲,又強調對方是否上訴並非行管會的考慮條件,因為他已失去議員的資格,行管會便有責任追回薪津和預支資金。

容海恩批圖借上訴拖數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容海恩表示,由於法庭早前已就案件有判決,加上梁國雄的上訴程序與行管會入稟追討是兩個機制,故只要沒有法庭判令暫緩執行,行管會便可以追討款項。

她批評,既然梁國雄稱自己不是貪錢,便有必要先歸還相關款項,以上訴為借口只是自圓其說,而行管會早前曾提出方案,惟梁當時並沒有回覆,所以才會向他追討全數,做法合情合理。

王國興斥得寸進尺

「23萬監察」召集人王國興認為,行管會的決定合情合理合法,更是權衡輕重及仁至義盡,以寬容的方式處理薪津問題,透過與被DQ者協議,減少打官司所產生的費用。不過,四人之中只有梁國雄一人不願接納方案,放棄和解的機會,現時行管會只好依照程序入稟追討相關薪津。對於梁國雄的指控,王國興批評是「惡人先告狀」、「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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