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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自決」絕對不能視作一個選項

2018-10-19

王偉傑 香港群策匯思秘書長

選舉主任DQ劉小麗理據充分,因為劉小麗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結束後提出以「民主自決」作為政治綱領,而且清楚表明香港的命運並非由基本法、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決定,令選舉主任有理由相信她並沒有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主任更開宗明義指出劉小麗在宣佈參加補選前才刪除「民主自決」的政治綱領只是博取入閘的權宜之計,並非真心改變她認同「民主自決」的政治立場。

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後,中央政府已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而香港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是百分之一百源自於中央對地方的授權,儘管是特別行政區也不會是例外。「民主自決」絕對不能視作一個選項,任何將「民主自決」列為政治綱領或有意圖鼓吹「民主自決」的人士,自然不能享有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因為他們的行徑已跟基本法相抵觸。

「民主自決」在過去的立法會選舉中往往被浪漫化,以吸引年輕及未認清政治現實的選民,但「民主自決」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根本站不住腳。根據基本法第5條規定,香港可保持現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但這並不代表2047年後的香港,可以如那些鼓吹「民主自決」的人士所言可自行決定其制度和生活方式,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不可逆轉的。

相比於其他實行自治的地區,香港擁有的自治權力更廣泛,有意從政的人更應該珍惜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大好優勢來建設社會,而非立心不良地鑽空子。冀望香港市民保持清醒,分辨出真心為香港做實事的人,為實現香港有一個更美好的未來投下神聖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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