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鋒 法學博士 「就是敢言」執行主席
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被選舉主任依法DQ印證了一句話:出來混,早晚都是要還的。劉小麗從立法會宣誓時知法犯法,對政治主張反口覆舌、遮遮掩掩,到選前突然低調刪除違反基本法的「自決」政綱,再到之後百般狡辯,無不呈現了一位「港獨」分子的虛偽政客形象。選舉主任的決定在情理之中,也維護了基本法的尊嚴。
事實上,劉小麗與「香港眾志」和朱凱Y在2016年的共同聲明已明確指出,政治綱領是「民主自決」,而「民主自決」的政治意義本就是要超越所有對人民的限制,包括基本法的限制,而在她的facebook的表述和言行也一直堅持其政治立場。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香港主權,本質上是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完整性,即不擁護基本法。劉小麗說,若香港人要決定未來,自主命運和前途選項,我們不得不從「基本法是唯一基礎」的思想框架中掙脫,香港的命運應由香港人決定,而非基本法,更非北京或香港政府。從這看來,她通過暗地裡宣揚「港獨」 ,鼓吹透過「公投」、「自決」 等方式破壞「一國兩制」,她所謂的「守護幸福」實質上是守護「港獨」的幸福。
立法會議員是神聖的,參選者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自決」或主張「香港獨立」可以作為選項,均不符合基本法的憲制及法律要求,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因此,DQ劉小麗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