彥 火
報館採訪車司機怕惹事,往往老遠把我撂下,要我自己跑到肇事現場。
我在無師自通之下,把自己扮成街頭觀眾,先觀察周圍環境形勢,然後點數炸彈陣有多少炸彈,軍火專家何時到場,什麼時候引爆炸彈。
其間在圍觀的人群掩蔽下,偷偷拍下炸彈陣及軍火專家引爆炸彈的情景。然後飛身往回跑上採訪車。
返到報館,一邊寫新聞稿,一邊在黑房沖曬照片。
因為我們是午報,早上六時上班,九時截稿,十時印刷。時間十分逼迫。
我擔任見習記者不到一年,便被擢升為記者。
一九六七年後,報館陸續聘請了三位年輕記者。因我們都是單身漢,均住在單身宿舍。
那個年代,每張報紙都付費給兩種線人。一是警察部門的報案熱線,一是公立醫院急症室的醫院熱線。
換言之,假如有什麼重大案件,打「九九九」到警察報案室,便有線人通知報紙採訪部派記者跟進。
與此同時,如果有傷者送到醫院急症室,採訪部會收到醫院線人通知傷者的狀況,是生是死或重傷,醫院都有記錄。記者可以根據線報,第一時間趕到醫院。
我們是午報,只有發生在下午或夜間的新聞才有時間採訪。
我們的單身宿舍是挨着採訪部的,所以一俟夜間採訪部電話響了,我們就要跑去接聽。
但是半夜響的電話,特別是冬夜,酣睡中一般都沒人肯接聽電話。
我往往是自告奮勇去接,然後披星戴月去採訪。
很奇怪的是:半夜發生的案件(包括火災)大都是發生在九龍半島或新界。
當年香港午夜後渡輪已停航,更沒有海底隧道,我們要跑到中環去乘一種叫「哇啦哇啦」的電船仔渡海。
我往往是單槍匹馬揹着照相機便出發。
採訪完大都是凌晨,也要乘「哇啦哇啦」往回跑。
返到灣仔報館後便衝入黑房曬相,一邊沖曬新聞照片,一邊寫新聞,在很短時間內便要把照片和新聞稿交給採訪主任。
後來報館在九龍設有採訪站,是掛靠在佐敦的一個商會。我每天一早便與另一位記者在九龍站上班,此後,在九龍或新界發生的新聞,便可以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然後把採訪所得資料打電話返報館,叫「報料」。
如果時間充裕,再派另一位記者把攝得的菲林趕返報館沖曬。
那個年代的香港記者,除了採訪外,個個都懂得沖曬黑白照片。 (《我的報紙生涯》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