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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國與華已簽引渡協議 廖長江:獨反對派挑骨頭

2019-03-1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朗文 北京報道)反對派大肆攻擊內地的司法制度作為反對保安局修訂《逃犯條例》建議的借口。本身是大律師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廖長江反駁指,內地司法的專業程度、透明度在近廿年大大提升,並與不少司法管轄區簽訂與移交相關的協議,包括與香港一樣實行普通法的國家或地區,「為何人家不會有顧慮,而你(反對派)會有顧慮?」針對個別商界中人關注會否因輕微錯誤就會被移交,他強調移交程序複雜,通常只會在涉及嚴重罪行時才會提出,「你覺得(提出移交方)會否因為你出口一萬條牛仔褲,但報關報少200條,而這麼大陣仗?」

正在北京出席全國兩會的廖長江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由他2008年開始做代表至今,內地司法制度及法治環境變化很大,「在2008年的時候,我相信當時不是所有內地法官都有專業資格,到現在所有法官都已經過培訓,也有相當的國際經驗。司法發展也一日千里,我和其他代表提出一些建議,有關的部委在研究後如果認為是對的就會做,從善如流。」

反對派有偏見 無視內地進步

他續說,內地已通過科技的應用,去提高司法透明度,現在到法院輸入姓名、案件編號等資料,就可查詢案件審理進度,「不要只說2008年至現在的變化,1998年至2008年的變化也很大,可以說是這20年來有很顯著的進步。」

針對反對派攻擊內地的司法制度,廖長江認為,稍為理智的港人,都會認同兩地司法制度不同不等於對方的那套不濟,況且內地也有與很多司法管轄區簽訂引渡條約、司法協助協議等,其中有不少國家及地區更與香港一樣,實行普通法,「為何人家不會有顧慮,而你(反對派)會有顧慮?難道你認為香港那套比其他與內地簽訂有關協議的國家那套更先進、更發達?這是傲慢的看法。」

他認為,由於政治立場,反對派不了解內地司法系統的轉變,與內地的交往也非常狹窄,導致有如此看法。那麼反對派是「不了解」還是「不肯了解」?他笑言:「你要問他們才知道了。」

無聽到商界反映憂慮

香港部分商界中人關注適用於移交疑犯的46種罪行中,包括貪污、逃稅、走私、串謀詐騙等所謂「白領罪行」,若在文件上有輕微錯誤就會「中招」。本身是中總立法會代表的廖長江表示,中總暫時未有向他反映有關意見,但相信中總不會對修例持很大相反意見,而他也沒有聽到有任何商界中人向他如此反映,「我只是從政界中人聽到這些商界意見。」

他認為,如果僅因無心之失,例如是「填漏表」而「畀少稅」等,應該不會被移交,因為提出移交是「大件事」,程序非常複雜,通常都會因涉及嚴重罪行才會提出,「法庭處理完,可能又會上訴至終審法院,(疑犯)又可能會申請政治庇護,最後更可能牽涉司法覆核,隨時要打幾年官司。你覺得(提出移交方)會否因為你出口一萬條牛仔褲,但報關報少200條,而這麼大陣仗?」

逃犯例設多層「保護網」

廖長江強調,《逃犯條例》有很多層「保護網」,包括「雙重犯罪原則」,即疑犯所涉及的犯罪行為必須在香港和提出移交方都構成犯罪,提出移交方也不能對疑犯更改控罪,也會考慮雙方懲罰是否相稱。

是次修例的觸發點為香港少女在台灣被殺,疑犯因港台雙方沒有移交機制,在港僅可被控較輕罪名。作為大律師的他直言這非常不公義,並強調正因如此更應修例,不要再讓另一次不公義發生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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