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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休會前速立國歌法

2019-03-15
■廖長江指出,只要在內地法院輸入姓名、案件編號等資料,就可查詢案件審理進度。 香港文匯報記者歐陽文倩  攝■廖長江指出,只要在內地法院輸入姓名、案件編號等資料,就可查詢案件審理進度。 香港文匯報記者歐陽文倩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朗文 北京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日前參加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審議時指出,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有助增強香港年輕人的國家民族認同感及愛國心。本身是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廖長江希望,可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立法,並強調不會容忍反對派拉布,「一見就斬」。

質詢時間足 拉布「即斬」

法案委員會目前仍在審議草案的開首──「弁言」,容許議員就大原則、大方向向官員提問。廖長江在訪問中解釋,雖然這些原則、方向已在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過,但由於有些加入法案委員會的議員不在政制事務委員會內,仍會容許他們提問,「不過如果去到拉布的情況,我就不容許了,我就會斬了。」

他透露,「我聽到有議員想出100種情況要去問是否侮辱國歌。」如果問題不停重複、完全不到題,甚至是「搵謠縑v,屆時他會和副主席張國鈞商討對策,希望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立法,但也不會在法案委員會中「急就章」,議員會有足夠時間詢問官員。

廖長江指出,他看不到坊間對國歌法有很大意見,「這與『一地兩檢』不同,『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大家可以各執一詞,國歌法就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必須要做,現在是『怎麼做』的問題,不是『做不做』的問題。」

在法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問到,議員在立法後於會議期間發表疑似侮辱國歌的言論,是否仍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司法豁免權保障。被問到在這情況下是國歌法還是特權法「行先」,廖長江強調,除了基本法外,香港沒有一部法例是「行先」、對其他法例有凌駕性的。至於將國歌法及特權法的條文梳理,可能要由法庭處理,但政府在現階段應有所解釋,避免被人利用成侮辱國歌的擋箭牌。

認同宣誓辱國歌無「特權」

在同一會議上,本身是律師會前會長的新界西議員何君堯就指出,須奏唱國歌的立法會宣誓儀式並不算立法會會議,如議員屆時侮辱國歌,不應受到特權法保障。廖長江指出,特權法只保障議員根據立法會章程的發言,但沒有保障其行為,何君堯有其道理。

廖長江在全國兩會閉幕回港後,明日就要主持法案委員會舉辦的公聽會,朝九晚六,風塵僕僕。他表示,如果建制派認為他是當主席的合適人選,他就責無旁貸,「無話係咪燙手山芋」,又笑言雖然被稱呼為建制派「班長」,但他其實只是為建制派議員服務的「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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