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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讓修例「卡死」在法案委員會

2019-05-15

林龍安 港區人大代表 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會長

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阻撓《逃犯條例》的通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日再開會仍無法選出正副主席,反對派議員不斷以粗暴的手法阻止建制派議員如常開會,事態已引起市民極大反感和關注。

全球主流司法區都會進行司法協作,把逃犯移交給擁有司法管轄權的國家和地區,不會讓本國或本地區成為藏匿逃犯的天堂。推進司法合作和互助,把逃犯移交給擁有司法管轄權的國家和地區,有助伸張正義,防止包庇逃犯的現象出現。香港是奉行普通法的地區,執行了屬地管轄的原則,只有在香港發生的犯罪案件,香港法院才可以審判。如果香港人在內地或者在外地犯了殺人放火強姦、大金額欺騙、販毒等罪,香港則不可以進行審判。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出,修例主要是針對犯了《逃犯條例》當中訂明的嚴重罪行的逃犯,並非針對奉公守法的市民,他希望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盡早展開審議工作,議員以務實和理性態度討論完成審議。不過由於《逃犯條例》並非人人看過細節,反對派就以聳人聽聞的手法,將修例說成是每一個港人都會變成逃犯,每個人的人權和安全都不會得到保障。這種一味靠嚇的做法,目的是要製造社會恐慌,阻撓《逃犯條例》的修訂。

香港是法治社會,立法會的工作就是討論和制訂法例。根據議事規則,法案委員會規定了最資深的立法會議員在第一次會議上主持選舉法案委員會主席。按照常規,第一次就可以選舉出法案委員會主席,以後法案委員會就在主席的主持下,進行法案討論工作。涂謹申故意舉行了兩次會議,都不進入選舉主席的階段,說明了他刻意製造一種局面,企圖奪權。根據立法會的規定,如果沒有秘書處的開會通知,也沒有秘書處所作的會議記錄,一切會議都是非法的,沒有效果的。要解決當前的困局,一是盡快按照內務會議的決定,選舉出法案委員會的正副主席。另一個辦法就是跳過法案委員會的階段,直接由立法會大會進行討論立法工作。過去有一些法例,都有未經歷法案委員會階段而通過的,這完全符合常規。反對派企圖把條例「卡死」在委員會階段,是不能得逞的。在民意的配合和支持下,建制力量一定會依法辦事,成功完成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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