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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刻不容緩

2019-05-16

朱鼎健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上周六,反對派繼續不惜一切阻撓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他們粗暴阻攔愛國愛港的立法會議員舉行正常會議以選出法案委員會正、副主席,令到多位立法會議員和保安員受傷。反對派的行為十分可惡,應受到社會譴責。他們不時口口聲聲說要維護香港的法治,但他們上周六的行為是明目張膽地破壞法治。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在記者招待會上重申,修訂《逃犯條例》不是為內地而設,而是適用於任何一個與香港未簽長期協議的地方。特區政府已多番強調,《逃犯條例》修訂後,香港將能夠與仍未簽訂長期協議的世界上任何一個地方,包括中國內地、澳門和台灣,在雙方同意下,會以單一個案的方式處理協助及移交逃犯的請求。

修訂條例其實源自一宗在台灣發生的殺人案,當中涉及港人疑犯殺害另一名港人後逃回香港,但由於香港與台灣沒有簽訂任何相關協議,也沒有適用的法律,所以特區未能滿足台方提出法律協助及移交疑犯回台受審的要求,讓該名疑犯不能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正如李家超局長在記招會上指出,此事件凸顯了嚴重的法律缺陷,而因為香港「已經鴕鳥了22年」,是堵塞法律漏洞的時候。

修訂《逃犯條例》除了堵塞存在了 20多年的法律漏洞之外,最重要的是,將在台灣殺害女友而逃回港的嫌犯移交台灣受審,為遇害女子伸張公義,這也是維護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避免香港淪為「逃犯天堂」。我們應該盡一切努力去阻止反對派繼續抹黑《逃犯條例》修訂,並支持法案委員會盡快選出正、副主席,在立法會將於7月休會之前,讓修例工作得以順利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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