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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追究反對派破壞議會的法律責任

2019-05-16

楊育城 九龍東潮人聯會會長

和平、理性、法治、秩序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是香港重要的競爭優勢,也是香港成為繁榮穩定社會的重要基石。

不過,從港人陳同佳於台灣涉嫌謀殺其女友,並潛逃回香港以迴避法律責任可見,香港現時確實存在法律漏洞,香港有可能淪為「逃犯之都」。為了維護香港作為「法治之都」的角色,修訂現時的《逃犯條例》是有必要的。

令人齒冷的是,反對派基於其狹隘的政治利益,不斷散播似是而非的觀點誤導市民,更千方百計阻撓修例,甚至粗暴踐踏議會秩序及議事規則。反對派的所作所為,完全罔顧「陳同佳案」受害人家屬的感受,罔顧公義,可謂是對受害者家屬的「二次傷害」。

須知道,由建制派內最資深的石禮謙議員主持會議,選出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的正、副主席,是得到法案委員會內逾半數議員同意,並且得到立法會秘書處確認,完全符合相關法律及議事規則的要求。相反,經過兩次合共長達4小時的會議之後,涂謹申已向公眾展示出其無能力主持會議。反對派如今竟自編自導自演召開所謂的「會議」,是完全違反議事規則及議會程序的。而反對派議員粗暴阻撓建制派進行合法合規的正式會議,不但損害了香港重視和平、理性、秩序的核心價值,更可能觸犯刑事罪行。

為了避免議會癱瘓,制止議會暴力,維護議會正常運作,捍衛香港利益,筆者絕對支持警方依法追究反對派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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