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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融慧】 港可助內地新經濟企業「走出去」

2019-10-29

巴晴 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國經濟學家辦公室

目前以創新科技和新商業模式為特徵的新經濟板塊正在迅速崛起,逐步成為推動全球經濟結構轉型的重要力量。傳統融資方式,如銀行信貸或私募基金等,未必能充分滿足新經濟企業的融資需求,更多需要考慮股權上市的融資方式。為配合這些創新成長型企業的需求,包括美國、英國、新加坡在內的全球各主要金融市場都已提供或正考慮推動有利於創新成長型企業的上市方式,包括允許使用不同投票權架構。

2018年4月,香港交易所在借鑒全球主要金融市場做法和徵求市場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上市規則,包括為生物科技類公司和同股不同權架構公司而推出新上市規則,同時還考慮將這些公司納入互聯互通投資範圍,為創新型企業引入更多元化的投資者。數據顯示,自上市新規生效後至2019年9月底,共有55家新經濟公司在香港發行新股,融資規模達1,742億港元,已佔同期新股融資總額的46%。當中包括16家生物科技公司,總計集資535億港元(包括沒有營業收入的9家公司通過新上市規則章節上市,融資268億港元)。

新上市架構力吸生科企業

香港成熟的估值體系和國際化的金融環境,靈活、透明和市場化的上市規則,能為新興企業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通過改革上市架構,吸引更多內地及全球創新企業,香港可以在新經濟資產和全球資本之間搭建一個有效連接,成為孕育全球科技巨頭的孵化器,也有利於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融資功能,以開放、多元創新的融資市場,助推提升內地新興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通過建立適宜的上市規則,推動一批創新型生物科技企業的湧現,將大大助力區域內新經濟產業的發展,為國家經濟發展帶來長遠正面影響。同時,內地創新產業的不斷崛起也將為香港注入新動力,使香港在內地企業實現國際化佈局和經濟開放中找到新的角色和定位。■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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