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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文字活在哪兒才舒服?

2019-12-05

伍呆呆

前些日,廣東省作家協會在廣州召開研討會,討論了我的長篇小說《愛不可及》以及根據我的小說改編的在去年第五十一屆休斯頓電影節上獲得故事片白金大獎的同名電影。文學界的評論家大咖匯聚一堂,令我這隻卑微的「小蝦」不由得戰戰兢兢,在會場如履薄冰。

所幸評論嘉賓裡有我熟悉的千夫長老師,他帶去了他用毛筆字書寫給我的八年前的作品《愛你生生世世》入選中國十大電子書時的入選詞,讓我頓時感到十分溫暖和安心。

這個研討會對於我來說,來得十分地意外。因為,自從進入職業寫作生涯以來,我大多時間都在山腳下的我的小書房埋頭寫字,並不與外界有過多的交往,連自己是什麼時候進入作協的,印象都十分模糊了。回想起來,大抵是我在十年前到魯迅文學院參加過網絡文學編輯班的學習,後來雖然連一天編輯也沒有做過,卻是因此無意地加入了網絡作協。我常常把在紙媒上發表了的文章放到網絡上去,便也有了不少的網絡作品,也收穫了一批網友粉絲。

會上大家除了從作品本身探討了我的小說和電影的故事性、文學性、敘事方式等等,最為集中的一個話題是「網絡文學和傳統文學」的區別,廣東財經大學文學院院長江冰後來說,他參加了幾個地方文學界的會議,都在糾結同一個問題。

我的思維一向比較發散,由此便想到,若是在甲骨文時期,文章記載在甲骨上,我們該稱之為「甲骨文學」嗎?若是在竹簡書寫時期,文章記載在竹簡上,我們該稱之為「竹簡文學」嗎?再後來有了絹,寫在上面的文章未必叫「絹文學」,有了紙,亦不見古人將他們的書稱之為「紙文學」......

有趣的是,「網絡文學」似乎是漢字寫作的專利。翻看網上的統計,「網絡文學」在中國僅有二十多年的歷史,和互聯網在中國普通老百姓中間普及的時間差不多。在我看來,無非是電腦比較普及了,人人可以用電腦簡單地寫作,將自己的文章自由地在網絡上發表,因此便有了「網絡文學」。當然,胡亂發表的「網絡文字」和用心書寫的「網絡文學」還是有所區別的。

對此我便是簡單粗暴地認為,無論是甲骨,還是竹簡,還是絹,還是紙,抑或是如今的網絡,不過都是文字的一種載體罷了。

我曾經在一篇文章裡寫到《紅樓夢》養活了一群靠「紅學」吃飯的人,各種因「紅」而紅的紙質書、電子書、視頻講座,簡直形成了一個小小的「紅學產業」。如今的「網絡文學產業」亦不例外,據說由於網絡讀者們在網上追更、打賞的閱讀形式,還有各大文學網站採取長線共享創作紅利的收益分成,還有版權買斷等對作者有益的形式,吸引了國外的一些作家加入了網絡寫作。不同的載體最後承載的結果卻是同樣的。

人類最後的寫作是否都會歸向網絡,當下誰也無法定論,唯一能夠肯定的是,即便是網絡上的文字,我們還是可以像千夫長老師一樣,用筆墨把它寫下來,在無可避免的電腦時代可以有機會去細細感受傳統的質感和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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