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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扯防護用具等7類涉醫犯罪將嚴懲

2020-02-0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疫情當前,內地近來卻出現多起撕扯醫務人員防護用具、吐口水,以及暴力、威脅,拒不接受醫療處置等事件,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為做好疫情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及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工作,國家衛健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佈通知,對七類涉醫違法犯罪將依法嚴懲。通知特別提及,將從速審理此類案件。其中,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被告人,將從嚴懲處,符合判處重刑至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判處。

不得侮辱恐嚇誹謗醫護

根據通知,四部門將對七類涉醫違法犯罪情形予以嚴厲打擊,包括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務人員的;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或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務人員的;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的情形。

不得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

此外,還有強拿硬要或故意損毀、佔用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在醫療衛生機構起哄鬧事、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製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以及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這份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上述情形構成犯罪的,檢察院方面應從快審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訴。法院方面則應加快審理進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正確適用法律、準確定罪量刑。對犯罪動機卑劣、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或所犯罪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影響惡劣的被告人,予以從嚴懲處,符合判處重刑至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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