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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關心】政治性罷工不受法例保障

2020-06-18

丁江浩 民建聯中委

近日,有團體為了反對港區國安立法,將於6月20日發動所謂「罷工罷課公投」,在有關團體的政治操弄下,預計會通過罷工罷課議題。正當疫情有所紓緩,社會對立局面有所緩和,經濟需要重新發展之際,有團體再次進行損害香港市民利益的行為,實在令人憤慨,我們必須予以嚴厲譴責。

人大通過制定港區國安法的決定,香港大多數市民都表示歡迎及支持。有團體為反對國安立法而進行罷工,屬於政治性罷工。根據《職工會條例》中對「罷工」的定義,這明顯不符合罷工的法例要求,亦即是沒有合法性。所謂「罷工」,根據《職工會條例》定義,是指「一群受僱用的人經共同協議而停止工作,或任何數目的受僱用的人因發生糾紛而一致拒絕、或經達成共識而拒絕繼續為某僱主工作,作為迫使他們的僱主、另一人或另一群人的僱主,或任何受僱的人或一群受僱的人,接受或不接受僱傭條款或條件或影響僱傭的條款或條件的方法。」換言之,在香港法例之下,勞方行使條例中的罷工權,前提是為了爭取勞工權益。雖然,該團體的罷工公投有加入其他勞工議題,例如:對全體公務員減薪的意見,但主旋律仍是以反對國安法為罷工目的,只是用其他議題作為掩飾,避免日後政府追究的一種伎倆。國安立法勢在必行,而且是國家層面去行使立法權,根本與香港的勞工權益無關。因此這次「政治性罷工」,並不屬於條例定義的罷工,不具合法性。

有「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進行罷課公投,鼓動學生參與罷課,對此特區政府強調,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體系並沒有「公投」制度,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亦無法律效力。「罷工罷課公投」明顯是利用學生達到政治目的。作為教育工作者及家長應當向學生解釋「罷工罷課公投」不具合法性,避免學生參與其中,進行任何形式的罷課,變相令政治入侵校園。

這次「罷工罷課公投」行動,帶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性,不屬於條例定義的罷工,不受相關法例保障。而有團體公然鼓勵公務員參與非法罷工,漠視香港市民利益及公務員專業守則。我們希望政府帶頭嚴肅跟進處理,對參與罷工的公務員及發動罷工的搞手,進行紀律處分及追究法律責任,令香港社會早日恢復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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