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偉傑 時事評論員
香港大學校董會以18比2的大票數通過,正式將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解僱,即時生效。這表示港大校董會希望藉對戴耀廷的「開刀」,能夠將校園撥亂反正,將一間在過去10個多月被外間冠名為「暴大」的學校,變回一所聞名中外的優質學府。戴氏被校董會解僱後,仍然深深不忿,在《明報》撰寫一篇名為「撕破香港威權的法律『畫皮』」文章,希望利用剩餘的「民主光環」,鼓動其追隨者繼續抗爭,為其解僱而「奮力一戰」!
戴耀廷在文中劈頭第一句就是:「法治已死!」筆者非常同意戴氏的說法,不過是從相反的角度去看!試問戴氏在過往的言行、舉動及反政府思想的散播,每一項都足以入罪,為何戴氏仍然可以安坐辦公室,操控追隨者的出生入死?是不是香港的法律制度已經認同戴氏的理念?還是大家都擔心他對「異見人士」亂扣帽子,被暴徒「私了」?事實已經擺在眼前,戴耀廷在十年前倡議「五區公投」後,就開啟了本港政治的「潘朵拉盒子」,正式啟動政治暴力源頭!
最惹人憤怒的是,戴氏在近十年不斷提出「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理念,慫恿無知的支持者上街,衝擊特區政府。若果戴氏的言行放在美國,早已被總統特朗普指控他觸犯「叛國罪」,重判入獄!
更令人感到不是味兒的是,戴耀廷在文中對「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下了一個「獨有」的定義。首先,戴氏口中的「當權者」,照筆者所理解就是特區政府,甚至將中央政府包括在內,戴氏認為當權者「會利用『法律與秩序』來騙取統治正當性」,試問戴氏,多年來一直提倡的「違法達義」,不斷假借法律條文,咬文嚼字,其目的不就是要將違法的思想「合法化」嗎?有目共睹的是,近來暴徒不斷高舉「為未來香港」的旗幟,鼓動無知的青年,四處破壞,造謠生事,這不是已觸犯了煽惑他人做出顛覆政府的事情嗎?不能不提的是,戴氏經常以「言論自由」作防護盾,有事時就用侵犯其人身自由等理由,干預警方執法,這難道不是以「法律」來破壞社會秩序嗎?
最後,戴耀廷用了經典中國小說《聊齋誌異》中的「畫皮」故事,來比喻香港現時法律制度。他形容現時的當權者,利用法律制度所賦予的權力,掩飾其內在的陰謀。筆者更正戴耀廷的說法,他應該是用「畫皮」來形容自己,經常在鏡頭前扮作被迫害的人,熱淚盈眶地控訴政府的不是,不斷將「暴力政治」說成是合法、正當的手法,來對抗政府的管治。最荒謬的是,戴耀廷經常向他的追隨者製造「糖衣毒藥」,目的就是讓他們不知不覺間「中毒」。戴氏亦在關鍵時刻,發揮他煽惑他人的伎倆,在社交平台發出幾篇「賺」人熱淚的文章,鼓動其追隨者,繼續為他效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