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去年10月,有黑暴分子以「悼念」 陳彥霖為名在紅磡非法集結、堵路及毆打便衣警。一對兄弟及一名18歲學生早前被裁定襲警及堵路罪成。裁判官梁嘉琪昨判刑時,質疑3人悔意不真誠,判刑須具阻嚇性,判處21歲胞兄入獄3個月3星期、18歲胞弟及另一名男學生入更生中心。
3名被告依次為18歲學生鄧卓榮、18歲學生伍浩賢及21歲裝修工人鄧卓凡,其中鄧卓榮及鄧卓凡是親兄弟。他們同被控於去年10月11日,於紅磡明安街2號至20號4號店舖外近必嘉街交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徐家俊,並在紅磡投擲竹枝和磚頭,對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建議判處首兩名被告入住更生中心,第三被告則判處監禁,但感化官報告就建議判兩人接受社會服務令。辯方聲稱,感化官對本案的了解更全面,建議更可取,並引用感化報告中指稱3人在還柙期間「已真正了解自己行為做錯」。
辯方續稱,3名被告並非處心積慮襲警,只是在突發情況下做出了激動而不可取的反應。雖然青少年罪犯評核委員會建議判第三被告入教導所,但希望法庭可採納感化官建議判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梁嘉琪引述醫療報告指,受襲的便衣警有瘀傷、骨折等,更患上創傷性筋膜炎,認為案件性質嚴重;而3人用雜物堵路,則令十字路口受阻20分鐘,影響交通,案件性質嚴重,而青少年罪犯評估報告顯示三人反省程度低,未能看見三人有悔意。裁判官最終接納評估建議,判處3人更生及監禁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