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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內地獨立招生 兩地聯手粵省力挺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熊君慧、李望賢
《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支持港澳名牌高校在珠三角合作舉辦高等教育機構,放寬與境外機構合作辦學權限,這引起香港有關人士高度關注。
本報獲悉,近期出台的長達10萬字的《港深教育合作》研究報告,重點研究了港高校在深圳獨立辦學的問題。報告指出,香港應該主動爭取國家的批准和廣東省的支持,促成香港高等院校在深圳設立分校,面向內地獨立招生,並在深圳設立分校,增加內地因素,吸引東南亞和台灣地區的學生入讀港校。此外,港深可以考慮在即將開發的河套地區聯手打造教育合作區,設立大學城,合作創建一所高水平的港深學院或港深聯合研究生院。
《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要重點引進3至5所國外知名大學到廣州、深圳等城市合作舉辦高等教育機構,建成1至2所國內一流、國際先進的高水平大學。廣東省委書記汪洋亦在不同場合指出,在培養學生的軟件方面,廣東的大學教育仍缺乏國際視野、以及國際市場所需的創新能力等條件。
粵港高校合作 深圳肩負重任
廣東教育要提升國際化水平,深圳肩負重任,自去年便開始積極與中大、港大等香港高校洽談合作事宜。近年來,深圳大學、深職院、深圳大學城等高校的研究生院均與香港有關高校開展了不同方面的合作、香港部分大學與內地大學在深圳建立了多家研究院,港深教育合作呼聲愈發強烈:一方面深圳急需高學歷人才資源,另一方面香港的高校發展則受到土地和生源的限制。
但限於具體政策的限制和操作上的難度,兩地教育交流仍然停留在較淺層次,尚未實現實質性進展。
廣東教育專家指出,廣東和港府正積極爭取香港的大學在深圳單獨招生,此舉不僅對深圳教育的改革和學校培養模式的改變有重要的意義,而且也將為香港成為區域教育樞紐增加一個重要的砝碼。
增加內地因素 利吸海外生源
本報了解到,深圳方面目前也在相關場合表明了這一態度。深圳市教育局局長張寶泉在教育工作會議上表示,深圳將爭取在今年突破《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規定,推動香港院校到深圳獨立辦學,如果不能完全獨立辦學,也要尋找一條和深圳合作辦學的路子。
此設想在《港深教育合作》研究報告中得到體現。報告提出,隨著香港和深圳交通的發展,往返兩地更加便利,香港高校到深圳設立分校,希望突出「校區」的概念。建議稱,與內地高校在深設立分支機構不同,港高校在深圳設立「分校」,實際運作上是香港高校有兩個校區,分別在香港和深圳,相隔只有一小時左右的車程,完全可以視為同一所高校,同一位教師可以分別在兩個校區授課,同一個學生可以分別在兩個校區就讀,兩個校區的資源可以統一協調和分配。此舉有利於學生自由跨越港深兩地,增加對兩地社會的全面深入了解,同時深圳(內地)因素的增加,對於東南亞和台灣地區的學生入讀香港高校更具有吸引力。
洽商北上辦學 中大港大踴躍
事實上,與深圳合作辦學的探討均成為香港各高校的重要議題。作為香港第一所拓展與內地交流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3月19日與深圳市政府再次簽訂《全面合作備忘錄》,開始了兩地深層次合作的嘗試,對於兩地高等教育界,都具有歷史意義。
本報獲悉,備忘錄中,深圳政府明確表態,支持中大在深圳獨立辦學,並將為其提供土地資源,適當的開辦經費補貼,而中大將在討論設置招生專業時充分考慮深圳的需求,在國家允許的指標範圍內,優先向深圳傾斜,增加直接面向深圳的招生指標。
而中大亦將全力支持深圳加強高等教育的新措施,包括在今後一段時期內建立新的高等院校和現有高校的創新與改革,並運用香港中文大學的辦學經驗,幫助和引導在深圳高校的進一步國際化。
此外,教育界人士對本報透露,香港大學從去年開始便與深圳市政府磋商在深圳獨立辦學等合作事宜,包括在深圳設立研究院大樓。深圳市政府也在土地、資金方面對港大給予極大支持,雙方今年有望取得實質性進展。
研究報告認為,港深可以考慮在即將開發的河套地區聯手打造教育合作區,在河套設立大學城,合作創建一所高水平的港深學院或港深聯合研究生院,或深圳大學及香港高校在河套區域設立分校,提供與國際接軌的課程,讓珠三角地區及附近省份的學生前來就讀。同時以河套地區大學城為橋樑,共同打造「港深教育圈」。
對此,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劉洪一校長抱有很大期望,他指出,河套地區有望成為一個輸送人才的「心臟」地帶。亦有社會人士提議,利用河套地區設立港人子弟學校解決跨境學童問題。但研究小組對該建議持保留態度,認為「立即解決現時跨境學童所面對的交通及過境問題」並不現實。
近年香港院校與深圳合作大事記(部分)
1999年:香港科技大學、深圳市政府、北京大學三方合作成立北京大學香港科技大學深圳研修院(又稱深港產學研基地)。
2004年:香港理工大學成為首間香港院校入駐深圳國家大學科技園產學研基地,並與深圳職業技術學院簽訂合作辦學意向書。
2008年:香港大學與北大深圳研究生院簽約,共同成立「北京大學—香港大學深港發展與創新研究中心」。
2009年:香港中文大學與深圳市政府繼06年後再次簽訂合作備忘錄,其深圳研究院大樓也於09年3月動工,預計2010年建成。
香港大學推出四大發展計劃,提出要北上內地開設分校。
香港6所大學在深合作項目一覽
香港科技大學:實驗室1家;企業7家;深圳產學研基地租地面積7544.3m2,建築面積1.5萬m2,投資0.8億港元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青年工業家協會深圳培訓中心;實驗室3家;企業3家;深圳產學研基地租地面積7544.3m2,建築面積1.5萬m2,投資0.8億港元
香港城市大學:實驗室3家;企業5家;深圳產學研基地租地5368.3m2,建築面積1.25萬m2,投資0.76億港元
香港中文大學:實驗室1家;企業1家;深圳產學研基地租地7283.2m2,建築面積2.5萬m2,投資1.5億港元,位於虛擬大學園區的研究院大樓於09年3月份動工,預計2010年建成
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培養研究生240人,本科187人,短期培訓891人次
香港大學:「新發傳染性疾病國家重點實驗室」與深圳市衛生局合作,以合作實驗室的形式在深圳發展
法律操作 存3障礙
自1980年代未開始,香港各主要辦學團體及大專院校均已關注與內地的教育合作,不少院校透過不同模式的教育活動,與內地大學合辦各類型的課程。《港深教育合作》研究報告指出,港深教育的進一步合作需解決國家法律法規方面的制約、社會法律制度方面的障礙和兩地操作執行的障礙。教育界人士稱,這一層面的障礙亦是深圳市政府部門面臨的最大問題,而廣東省和港府比深圳更容易取得政策突破。
研究報告指出,在國家法律方面,無論是《中外合作辦學條例》,還是中國加入WTO對教育服務的承諾,都限制了香港高校單獨在華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至於專業考試和職業技能培訓方面都存在著不同法規的制約;其次,在社會制度方面,由於「一國兩制」的存在,港深教育合作屬於跨境合作,涉及不同經濟實體,存在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的差異,而兩地的教育體系和行政管理也不盡相同,造成合作障礙。
在操作層面,跨境上學和教學方式的銜接問題成為跨境教學的首要問題。且港深高等教育資源不匹配、理念上存在差異,以及港校在深開展業務可能碰到的經濟問題,均成為港深教育合作路上急需解決的障礙。
證書互認 師資共享
深圳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第一所以單獨考試方式招收港澳台地區學生的高職院校,但招生數量較少,未來兩地職業教育合作仍有巨大空間。深圳職業技術學院劉洪一校長指出,港深兩地合作設立有關專業或課程,或調整原有專業或課程,培養適銷對路的技術應用型人才。
就業界關心的問題,研究報告指出,港深兩地可以建立一個雙方共同認可的職業資格標準,培訓後達到這個標準,頒發雙證,以解決學員應聘、轉換公司、升職等現實問題,提高他們參加培訓的積極性。
事實上,香港的職業教育長期由政府主導、體系完備、學制靈活,職業培訓國際化程度高、培訓經驗成熟。目前香港很多院校開設的專業和課程,已經成為該領域的行業標準,有較高的專業認受程度,比如香港理工大學酒店管理專業的課程體系和要求,已經成為香港酒店管理行業的標準。
香港考試業務在深設點
香港具有豐富的專業和國際考試資源,每年都有大量的內地學生到香港參加一些歐美國家的大學和研究生入校考試和各種語言資格考試。但教育部《中外合作教育考試暫行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境外機構不得單獨在中國境內舉辦教育考試」,香港的國際考試業務進入內地受到很大限制。有業界希望,粵港可組成中外合作教育考試機構,以深圳為基地開展相關考試業務,使香港的專業和國際考試業務借助深圳這個渠道向外延伸,覆蓋珠三角。
《港深教育合作》研究報告對此做了深入調研,並提出建議,香港在延伸香港的專業和國際考試業務方面的考試地點可選擇在香港、河套地區或者深圳,讓更多內地學生有機會利用香港提供的考試機會。
報告建議,在河套地區預留充分的港深教育合作空間,讓香港考試和評核局設立辦事機構,為有意參加考試者辦理有關考試手續,提供資訊、諮詢服務;在深圳設立合作培訓機構和培訓場所,為內地的考試者提供考前培訓,使港深成為參加專業和國際考試者的重要渠道和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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