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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隨意購買人債及國債,但擁有大量資金的基金卻無從入手。
對於有本港基金表示未能購買剛在港發行的國債,而07年7月至今先後在港發行13筆總值380億元人債,機構部分每次均錄得超額認購紀錄,同樣沒有基金的一份。歸因於,本港發行的人債需要用人民幣去投資,基金如何能獲得人民幣便成為關鍵,而現行兌換機制以及人民幣未自由兌換的前提下,基金在港並未有途徑取得人民幣,又怎能用人民幣買到國債和人債。
未能認購國債感可惜
本報曾向金管局查詢有關基金如何能兌換到人民幣的事宜,金管局的回覆指出,現時於本港只有三類人士或機構可擁有人民幣,包括認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機構、市民及指定零售商戶。換言之,基金不可能如零售投資者般每日兌換兩萬元的額度,也沒有任何兌換途徑及「身份」。
對於基金未被列可認購人債的機構部分之一,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很多基金經理均反映有興趣認購人債及國債,但由於未被給予「認可」身份,因此無論是人債抑或近日熱賣的國債均未能認購,對此感到十分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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