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仲偕
政府於二零零三年成立一億元的可持續發展基金(下稱「基金」)推動可持續發展,協助市民認識「可持續發展」概念,和鼓勵市民實踐可持續發展原則的計劃。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源於一九八七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又不損害後代能滿足他們的需求的發展模式」。「可持續發展」強調社會發展需要顧及社會融和,經濟發展及環境保育三大要素。
基金自二零零三年成立以來已接受七輪撥款申請,但一直是申請多,但批出的計劃卻很少:每次基金接受申請都接獲數百甚至逾百計劃書,但每次只批出少於十項計劃,最少一次更只批出兩項計劃。
一般而言,基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會因應計劃書的質素評分,符合委員會評核準則的申請書會獲委員會批出撥款,但評審準則並不公開。
筆者身為基金轄下負責審批撥款的教育及宣傳工作小組成員,看過部分申請基金的計劃書,發現大部分計劃書所獲的評分不高,原因之一是申請人不明白什麼是「可持續發展」。當申請人連「概念」也未釐清,要舉辦活動符合基金的目的便更困難。事實上,可持續發展是一個相當專門的概念,政府用深入淺出來推廣固然能令市民易於掌握,但要結合三大(或申請要求的兩大)元素在行動上是相當困難。有些申請人不明白基金申請的實際要求(即評審準則),以致項目內容只能「觸及」部分準則而未能符合全部要求。就筆者所見,不少計劃書,未合乎批核資格,原因在此。
改善計劃宣傳 增加成功比率
其實要改善基金現時評審一大輪但批不出撥款的「得個做字」的情況並不難:第一,基金可多推廣何謂「可持續發展」。現時介紹基金的網頁只着重於解釋甚麼是可持續發展及介紹獲資助的項目,卻太少着墨於如何達致可持續發展。對申請基金的人士來說,缺乏這方面的資料,他們也許只有一個簡單的概念,但不知道基金希望達致哪些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及如何達致這些目標,因此計劃自然達不到基金的期望。
第二、公開評審計劃的標準也有助提高申請的成功率。現時可持續發展基金的網頁有申請指引及應着重和避免的地方,前者列明甚麼是可持續發展及申請條件,後者只有兩頁來說明概念上的要求。然而,若申請者無法得知委員會用何種準則來評審計劃,實在很難撰寫到能符合期望的意見書。申請人的計劃可能很完善,但若不知評審標準,他們很可能因沒有提供特定的資料而令計劃「肥佬」。
其實,要具體指出如何達致可持續發展並非不可能,評核準則本身就是最精確的指引。基金可考慮公開評審準則,讓申請者能夠按清晰又明確的指引,按評審準則撰寫計劃提供充分的資料,增加基金申請的成功率。或許有人擔心公開評審準則會令申請者刻意把計劃書寫成迎合準則以期獲得資助,但筆者認為,公開準則令申請者有所依從,只要基金審批撥款的時候,仍然按照該評審準則批出撥款而沒有濫批的話,這樣有助令批款更公平。畢竟,越多人成功獲基金批款,社會上便越多推廣可持續發展的計劃,加深社會人士對「可持續發展」的理解,和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可持續發展,這樣才更符合當初成立基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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