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政改方案再露曙光,離不開中央政府的誠意回應,特區政府的努力斡旋以及溫和反對派的願意妥協,同樣值得重視的是,建制派在整個政改過程一直扮演凓「幕後英雄」的角色。是建制派始終堅持在基本法及人大決定內討論政改;是建制派果斷杯葛違法違憲「公投」,確保政改討論在法制框架內進行;也是建制派顧全大局,願意接受一個增加了民主成份但對他們的選舉部署未必有利的政改方案,這些都反映了建制派的寬宏大度,以全港市民利益為依歸的負責任態度,為政改通過保駕護航。
特區政府昨日公布「改良區議會方案」,為政改的通過掃除了最後路障。特首在記者會上特別肯定了建制派在政改上的貢獻,指出建制派「為了使政改方案能夠獲得立法會通過,給香港市民普選的希望,他們願意放下對具體問題的爭議,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支持政府對方案做出調整。我深深感受到他們對民主發展的推動,對縮窄分歧、尋求共識的努力和熱誠。香港的民主發展和社會進步,需要依賴的,就是這種誠意、承擔,以及對理性溝通、求同存異的堅持。」特首這番說話並非是溢美之辭,而是實事求是地評價了建制派在推動政制前進上的貢獻。雖然社會的焦點較多的放在溫和反對派的立場之上,但如果沒有建制派的默默耕耘,在關鍵時刻以大局為重,有誠意有擔當地為政改通過奔走出力,本港的普選能否揚帆啟航仍是未知之數。特首的說法是對建制派的恰當評價。
堅守法治界線
為協商創造條件
政改一役峰迴路轉,多番起落,現在距離通過方案只是一步之遙。回望整個政改方案的討論過程,建制派在多個重要關頭都扮演了「促進者」的角色。政改問題不能脫離本港的憲制規定,建制派始終嚴格按照基本法及人大決定來討論政改問題,尊重中央政府在本港政制發展上的憲制權力。面對激進反對派要求一步到位「廢除功能組別」等主張,建制派一直據理反駁,堅持在憲制框架內討論問題;對於當局合法合理的政改方案,建制派一直大力支持,樂觀其成。由於建制派在政改問題上堅持依法辦事,不單駁斥了激進反對派的無理要求,將政改討論拉回正軌,而且確保政改在法制的框架內處理,為之後的政改協商搭建了平台。如果沒有建制派負責任的表現,社會的政改討論將很大可能陷入自說自話、各自提價的境地。這樣要達成共識將更加困難。可以說,建制派依法辦事的態度為之後各黨派的理性溝通,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在「五區公投」一役上,由於民主黨等溫和反對派拒絕參與,以公民黨及社民連的實力,建制派本來大有機會取得議席,既可一挫兩黨氣焰,也符合自身的利益。但最終建制派都沒有參與,反而是採取「三不」策略杯葛「公投」,這是因為「五區公投」乃公然挑戰基本法、挑戰中央憲制權力的行為,與本港的法律地位不符,建制派如果參加就變相是促成了「公投」,將對本港政局帶來惡劣的影響。同時,如果「公投」得到較高的投票率,將可能令到激進對抗路線成為反對派主流,重演05年綑綁否決政改的覆轍,這樣政改通過的機會將更加渺茫。建制派最終決定聯手杯葛,正是從本港的整體利益幵眼,以免妨礙政制前進的機會。
建制派在「公投」一役上顧全大局的表現,對本港政制發展帶來了兩個正面作用。一是令到違法「公投」最終以17.1%的投票率慘敗收場,壓下了公社兩黨的氣焰,維護了法治的尊嚴。二是由於「公投」的慘敗,使溫和反對派有了更大的空間。如果沒有建制派的聯手杯葛,挫敗「公投」,今日來之不易的協商的局面更是無從說起。建制派在「公投」上有理有據的表現,不僅維護了本港的憲制,而且為政改的討論開闢了廣闊的空間。
抵制「公投」 推進政改
有分析指,立法會通過政改方案,民建聯等擁有較多區議員的建制派將是最大受惠者。這種說法表面言之成理,但實際上卻沒有點出方案將改變現時區議會的政治生態。無疑,以現時民建聯等建制派強大的區議會實力,在2012年的選舉上擁有優勢是事實。但問題是方案將區議會選舉與立法會選舉掛漖,等如改變了區議會選舉的性質,由重視地區工作變成是選舉立法會區議員,勢將令區議會選舉變得政治化。一直以來,民建聯等建制派政黨以扎實的地區工作獲得市民支持,所以在區議會的成績一直較為優勝。但未來區議會性質改變,民建聯的優勢難免受到削弱,而且對手肯定會將區議會與立法會選舉聯繫起來,以政治議題來攻擊建制派,甚至有可能將立法會選舉的六四比率移植到區議會選舉之上。如果從自身的選舉利益而言,建制派沒有理由接受這個方案。
然而,為了本港的民主政制能夠前行,建制派在政改方案出台後,立即表示會支持方案。而且建制派更組成了政制向前走大聯盟,推動政改方案通過。就算當局公布「改良區議會方案」,客觀上將令區議會選舉更政治化,但建制派為了爭取溫和反對派的通過也願意接受。建制派在立法會上的票數比反對派更多,但在政改上卻表現出寬宏大量,為了本港政制能夠前進,願意以大局為重接受方案,這是對本港民主負責任的表現,與公社兩黨「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表現相比,不可同日而語。如果沒有建制派屢次展現出承擔及誠意,政改方案根本不可能通過。假如本港政制能夠揚帆啟航,市民理當感激建制派所作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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