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理
民主黨日前召集八十多名黨員舉行集思會,其中一項議題是在政改方案通過後作自我定性。民主黨在政改的最後階段,調整立場,改變主意,對政改方案投了贊成票。此事在社會上有兩極分化、截然不同的反應。有人認為,民主黨在政改一役居功至偉,也有人謾罵民主黨投贊成票是「出賣民主」、「出賣港人」、「出賣香港」。
政改方案通過,民主黨的八票當然有功,但其功績與建制派的三十六票相同。假如過分凸出民主黨的功績,對建制派顯然並不公平。所以,對民主黨在政改一役投贊成票的讚賞,要適度,「過猶不及」也。至於激進派指罵民主黨「出賣」云云,人人皆知是「狗嘴裡出不了象牙」,不必多作分析和批判。
民主黨在集思會上的自行定性,就是在野黨或反對黨,表明不會參與執政聯盟,也不會加入問責團隊。這一自我定性,倒有自知之明。倘若不能堅持這個「反對」的路向,那就不是民主黨了。
但「反對黨」的說法仍有商榷之處。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獨立政治實體」,也沒有「完全自治」,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要由中央任命,並不參加任何政黨。所以,香港不會有執政黨,也就無所謂反對黨。像民主黨、公民黨等政治團體,雖然有個「黨」字,還是自稱或被稱為「反對派」比較符合客觀實情。
在後政改時期,儘管希望民主黨能繼續理性溝通(民主黨自己也提出要求建立恆常的溝通平台),但仍不可或忘,民主黨的「反對派」性質未變。民主黨是「溫和反對派」,但依然是「反對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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