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民主黨提出新增5名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只要證明與區議會界別有「實質聯繫」即可參選,這意味著320萬名區議會功能界別的選民,都可參與競逐,這不符合區議會功能界別的設計,不能體現區議會功能界別在地方行政方面所擔當的角色。更需要留意的是,民主黨這樣做是不是企圖為廢除功能界別打開缺口?民主黨如果出爾反爾,違反公平原則,不顧政治誠信,只會損害民主黨的形象和聲譽,將來如何取信於人?
2012年政改方案通過後,多個政黨已就新增5個區議會議席的選舉模式提出建議。民主黨建議,新增的5名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參選門檻以寬鬆為主,只要證明與區議會界別有「實質聯繫」即可參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7月19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回應說,政府傾向只允許民選區議員參與競逐,以確保功能界別原有性質。
民主黨建議不符合功能界別設計
新增5個區議會議席的選民基礎已放寬到320萬人,與原有區議會界別議席的數百個選民基礎有很大不同,因此其提名人和參選人必須為民選區議員,以維持其功能界別的性質,倘按照民主黨建議將參選資格擴闊至與區議會有「實質聯繫」的人士,按照功能界別的定義,凡是該界別的登記選民,已屬與界別有「實質聯繫」,若以此推論,日後320萬名區議會功能界別的選民,都可參與競逐,這不符合功能界別的設計。
林瑞麟指出,特區政府未擬放寬新增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的參選資格,傾向維持由民選區議員提名及互選產生議席,以免引起法律問題。匯賢智庫主席葉劉淑儀也強調政府早前公布改良區議會方案時,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指有關方案的新增區議會議席不違反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法理依據之一,正是有關議席的參選人和提名人必須是民選區議員,符合區議會界別議席的要求。現在若擴大有關議席的參選資格,必須要考慮會否產生法律問題。的確,民主黨所謂「有實質聯繫的人士」,定義模糊不清,只會惹來更多無謂爭拗,甚至法律訴訟。
民主黨打茅波企圖廢除功能界別
有分析指出,民主黨醉翁之意不在酒,提出「與區議會有實質聯繫的人士」都可以參選,是要為廢除功能界別打開缺口。功能界別選舉的主要目的,是要產生足以代表該界別的立法會議員,誰能代表該界別,當然只能是該界別人士。對區議會界別而言,就必然是區議員;對金融界別而言,就必然是金融界人士;對保險界別而言,就必然是保險界人士。所謂「實質聯繫」根本難以界定,例如,絕大部分市民都在銀行開戶,這是否與金融界有「實質聯繫」呢?許多市民都有買保險,這是否與保險界有「實質聯繫」呢?所有市民都乘搭輪船、巴士等交通工具,這是否與航運交通界有「實質聯繫」呢?如非區議員可以參選區議會界別的選舉,就好比非金融界人士可以參選金融界別的選舉,非保險界人士可以參選保險界別的選舉,非航運交通界人士可以參選航運交通界別的選舉,完全失去了功能界別選舉的原意。
區議會的主要職能,是就地區公共設施和服務的供應與使用等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此外,政府也會就廣泛問題徵詢區議會的意見。港府由一九八二年起推行地方行政計劃,在全港各區設立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會,確保政府對地區問題和需要迅速作出回應。港府於一九九八年檢討區域組織的架構和職能之後,決定把區議會的英文名稱 District Board改為District Council,以顯示區議會在地方行政方面所擔當的重任。現職區議會議員大量地參加區議會的會議和各種服務,對於區議會的選民訴求、區議會運作中出現的議題和解決方案、對於協調不同的區議會所要求的設施或資源的平衡,有深刻的了解,最熟悉區議會功能組別的性質和現在的運作,他們才有資格代表區議會出席立法會會議。因此,如果允許非區議員參選新增的5名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席,就完全缺乏區議會功能界別的代表性,不能體現區議會功能界別在地方行政方面所擔當的重任。
正如區議會功能界別的作用一樣,其他功能界別也有其存在價值,對均衡參與、維持社會穩定發展有重要作用。功能界別可平衡各界參與政府政策制定的機會,對政策的順利施行起重要作用。不同功能界別將社會上不同的界別人士帶進議會,對本港政策的制定提供寶貴的專門知識和意見,這是地區直選難以做到的。而且功能組別人士是由業界投票選出,在業界有較高認受性,由有關議員提出的政策亦較為容易被業界接受。
從立法機關設立功能組別至今的25年中,運作良好,發揮了均衡參與的作用。如何改進功能組別制度,是一個牽一髮動全身而又爭議極大的問題。不久前公佈的一份民調顯示,有36%至半數的市民認為應該全面取消功能界別,而有四成多市民認為可在改革選舉方式的基礎上保留,贊成與反對取消功能界別的比例十分接近。如何處理功能界別問題,需要社會從長計議,尋求共識。
自相矛盾 違反公平
民主黨將候選人資格擴至所謂「與區議會有實質聯繫的人士」,那麼與區議會最有實質聯繫的人士,應該是原來被排除於外的委任區議員。區議會改良方案只限民選區議員提名和參選,本來已令委任區議員深感委屈,但他們顧全大局、委曲求全。如果「與區議會有實質聯繫的人士」都可參選,那麼對委任區議員就更加不公平,他們有大條道理要求恢復參選資格,因為論「實質聯繫」,區議會的委任議員是除民選議員外最具「實質聯繫」的人士,但民主黨一直要求取消他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而特區政府的方案也忍痛把委任區議員的參與權剝奪,委任區議員也顧全大局加以配合。現在民主黨提出「實質聯繫」,理論上只會令委任區議員恢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民主黨豈非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民主黨提出「與區議會有實質聯繫的人士」都可參選,也違反公平原則。首先,香港目前有405名民選區議員,如將參選人擴大到320萬名區議會功能界別的選民,則將有資格的參選人擴大約8000倍,對打算參選的現職區議員本身並不公平。其次,區議會界別產生的立法會議員要經過兩次選戰,第一次是區議會選舉,當選後才取得參選「超級」議員資格,兩次選戰都成功,才能當選「超級」議員。但如果允許非區議員直接參加「超級」議員的選舉,只需經過一次選戰,對需要經過兩次選戰的現職區議員不公平。
民主黨豈可不顧政治誠信
有報道指出,民主黨開始「一人兩票」方案,中央沒有貿然接受,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擔憂民主黨會不斷「提價」。這已有歷史經驗可鑒,反對派在2005年討論政改時,要求中央提出普選時間表、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員選舉和被選舉權,其後中央及特區政府已在2007年人大決定及2012政改方案中一一回應他們的要求,但反對派並不滿足。中央擔心又出現類似層層加碼,開天殺價的問題。
6月14日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以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和副局長譚志源,與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張文光會晤。民主黨將原來建議的6席區議會功能議席由300多萬市民選出,減為新增5席,原有1席保持區議員互選產生的模式。民主黨表明,不會再在區議會功能組別方案加碼,再提出新的要求,中央才接納了區議會改良方案。
民主黨原本力證區議會改良方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特別強調該方案是參選人和候選人具特定性,即必須是區議會民選議員,並非像地區直選那樣任何界別人士都有資格參選。
但現在民主黨卻提出參選人和候選人不只限現任民選區議員參加,這是不斷加碼和提出新的要求,並且推翻了民主黨原來特別強調參選人和候選人必須是區議會民選議員的主張。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否認是「提高叫價」,不過是欲蓋彌彰。民主黨已有不顧政治誠信之嫌了,這只會損害民主黨的形象和聲譽。出爾反爾,民主黨將來如何取信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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