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滿林
有關推行全民退休計劃的呼聲其實早在多年前已在坊間陸續浮現,時間不比提出強積金遲。然強積金推行已經十年了,而全民退休計劃卻只聞樓梯響,十劃未有一撇。近日社會要求政府推行全民退休計劃的呼聲有越來越大的趨勢,大抵因為強積金推行十年以來,各方的反應尤以供款方面的打工一族甚多意見,效益不彰,且有得不償失之感,對晚年退休之後的生活保障起不到作用。
由此之故,當局既要對強積金計劃再作詳細探究改善,尤其對未能得到受惠一群如何作出補償,讓他(她)們都能享受類似強積金的福利。另外,亦要考慮研究推行全民退休計劃,讓每個一上六十五歲的市民都能每月領到基本生活費來度過晚年。究竟如何推行全民退休計劃,看來不比強積金複雜。在職勞工的供款方面,或改由資方單一供款存入政府賬號,供款比例一樣;勞方要不要供則由社會再討論,或將供款比例由目前的百分之五改為百分之二、三。這些供款在六十五歲退休後究竟可不可以領回或是當作全民退休計劃基金,還是由社會討論。
除此之外,政府還必須作出最大承擔責任,如每年撥出若干億入全民退休計劃基金「墊底」,假如每年可撥出三百億至六百億元的話,再加上在職勞資雙方的供款,一年大概就有上千億元的進賬作為全民退休的支出。以每年約有六十萬個六十五歲以上的數字計算,每月每人領取三千五百元或四千元,每年的總支出約三至四百億元。若再過五年、十年,六十五歲人口佔整體人口七分一,也不過是一百萬老人支取全民退休金,需費也不過是六百億至八百億元而已。
從目前政府的財政根底和儲備二萬二千多億來說,單是每年的收息就有一千億元以上,將一千億元收息撥一半入全民退休計劃基金內運作,大有條件和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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