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 何
自從民主黨喊出了「紫荊花革命」口號之後,香港出現了許多很奇怪的現象,第一,香港反對派喉舌,公開為反對派的暴力行為開脫,甚至美化,說什麼「對於暴力行為應該採取開放的態度」,「不要小題大做」,「要容許市民用各種方式表示自己的感受」,「控告被告需要錄影帶作為證據,疑點歸於被告」等等。
反對派喉舌為暴力行為開脫
第二,他們首先說要為公務員和教師爭取六千元的補貼,現在突然間一百八十度轉彎,反過來說不應派錢,攻擊財政預算案突然修改,甚至公開叫出了曾俊華應該下台的口號。
第三,他們組織的「紫荊花革命」大遊行,由頭到尾,都叫嚷要「曾俊華下台」等口號。
第四,他們還提出了每個星期日都要上街遊行,配合「茉莉花革命」,利用香港作為示範櫥窗,衝擊內地。
更卑鄙的是,反對派及喉舌抄襲了台灣民進黨的捏造伎倆,製造悲情的下三濫手法。參加遊行的人,早有計劃要在中環電車路堵塞交通,製造武力衝突事件,衝擊警察,但是他們又帶同了八歲的兒童參加這種對抗活動,還煽動十二三歲的少年參加武力對抗,然後倒打一耙,造謠說「警察過分地使用武力」,「用胡椒噴霧傷害八歲少年」,「警察毆打少年」,企圖混淆視聽,美化暴力行為,為今後的更大暴力行動製造輿論。
在中環的暴力衝擊之前,反對派報紙作了鋪墊,埋下伏筆,美化暴力衝擊行政長官的行為。在襲擊行政長官的過程中,港人都看到示威者如狼似虎、歇斯底里撲向行政長官,並且衝上演講台,揮舞拳頭,威脅行政長官的安全,使公眾受到驚嚇,在普通法法庭,已經構成了威脅他人安全和擾亂公安的罪名。但是反對派傳媒卻不談普通法的判例硬說要有錄像作為呈堂證據,才可以判罪,以前判處傷人之案件,百分之九十九都無錄像,只靠人證,豈非都是錯判?
反對派傳媒美化暴行,更加指責「行政長官不要把小事情弄大」,「要用開放的思維對待暴力」,「不要因小失大」云云。所有這些,用意都是慫恿和煽動年青人參與暴力,為他們火中取栗,用心非常不道德,而且蓄意製造悲情,實際上是煽動「紫荊花革命」,破壞香港安寧,為製造動亂營造輿論環境。動粗出了事,有大批大狀在後面撐腰,不用害怕。
蓄意製造悲情 破壞香港安寧
《蘋果日報》說受傷僅是「特首宣稱」的片面之詞,標題更稱警方事後拘捕動粗者是「秋後算賬」。《蘋果日報》更發表文章把事件同陳水扁掛u,說曾蔭權搞「苦肉計」,說這是政治假案。民主黨張文光則指出,「叫特首下台,都係衝擊政權的做法,有乜炾暋D?」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主動與被告接觸,表示可提供法律協助,宣稱李柱銘等可以為弱勢社群打官司。這樣一來,向行政長官動粗的暴行就被美化為弱勢社群的維權和平行動了。做了這麼多指鹿為馬的宣傳和輿論,就是要為三月六日的中環群體動粗準備好柴草和燃油,等待點火就可行動了。反對派傳媒在挑動政治暴力事件中、在「紫荊花革命」中,扮演了什麼角色?香港市民都看得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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