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 何
最近,不少50來歲的工人,都破口大罵李卓人「累到我冇鬙髐u」,「激進路線害死工人」。在勞資問題上,李卓人提出的建議都是最激進的,要價是最高的,李卓人的動機就是以此來踩低工聯會,挑起勞資關係對立,唯恐天下不亂,乘機撈取選票。不過,任何社會對工資成本都有一個接受的極限。如果太高,就違反了經濟規律,最後使工人吃苦頭。香港工人對於李卓人早有認識,他們都說:「對於工人而言,飯碗是第一位的,如果沒有了飯碗,沒有職業,李卓人所謂爭取最高的工資,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對工人口惠而實不至。如果想冇咗份工,不妨跟著職工盟去癲」。
最近,最低工資立法,李卓人所挑起的有薪假期和飯鐘錢問題,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提高了這些收入之後,接著下來,僱主就要支付強積金供款,如此一來,僱主就要增加幾成的工資支出。這是一次大躍進式的加薪,表面上工人得益,實際上有許多中小企在財力上應付不了,唯有結業。結業的結果,就是有大批工人失業。那些年齡在50歲以上的工人,如果在這一波失業之後,相應的職位或行業(例如老人護理業)已經被淘汰,今後就很難就業,變成了提早退休。所以不少工人說:「最低工資立法,我們未能享受得到,立即來了一個最高失業,我們都吃到苦頭了。」
趕絕中小企 工人受害
香港是一個資本主義社會,與歐美式的資本主義有不同的地方,香港的特點就是中小企佔了95%,工資制度相當靈活,這樣就提高了競爭力,鄰近地區沒有辦法提供的服務,香港都有辦法提供,所以香港的就業職位因此得到增加。如果用法律制度制定最低工資,第一個效應就是取消了香港的工資靈活優勢,許多行業將會在成本制約下被淘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香港許多老工人可以工作到六、七十歲,做一些打雜工作,不必領取綜援。包裝業、製衣業、飲食業、送外賣、老人護理、大廈看更、零售店員、洗衣店,都提供了大量的老年人職位。不少家庭創業,經營小生意,都依靠這些弱勢勞工作為後備工源,拾遺補闕,整個社會的服務成本因此降低。
李卓人的好鬥性格,決定他先向中小企東主先扣上「無良僱主」的帽子,再進行殘酷鬥爭,迫使中小企答應接受過高的加薪要求。結果,把這些中小企送上了絕路,製造了一波關門浪潮。最後,香港的就業環境惡化,年紀比較大、動作比較緩慢的僱員立即在勞動市場被淘汰,失去了就業的機會。所以,弱勢的工人都批評李卓人無事生非,損人不利己,指出「最低工資本來就沒有規定有薪假期和飯鐘錢的細節,讓中小企有一個喘氣迴旋空間,這是最好的安排。現在李卓人在立法之後,上床掀被,燒起這個火頭,表面上是為工人爭取利益,實際上是打爛我們的飯碗,害死了我們」。激進派,灑向人間都是怨,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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