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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佩璆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開埠百多年以後,香港已發展為一個國際大城市,延綿維港兩岸,盡是設計得美麗時尚的名廈地標;不論是商用還是居住的,很多的都參天入雲。生活於此,實在有點榮幸。然而,在繁華的大都會面貌的背後,總還有一大堆貧富不均的難題需待解決。香港的住屋問題就是其中一例。
「火鳳凰式」的公共住屋政策
1953年,石硤尾寮屋區大火,超過五萬名基層市民的家園毀於一旦。但就是這場火災,香港的公共房屋發展計劃便由此展開。其後,徙置區平房、廉租屋,以及不同設計的公屋、居屋及夾屋等計劃陸續推出,回應香港社會不同發展階段的市民住屋需要。曾幾何時,香港的公共房屋計劃更是國際社會爭相參考的典範。直至今天,我們還有超過半數的家庭,安居於上述各類型計劃的居所內。故此,若將香港的公共房屋政策全盤否定,實在是有欠公允。隨著時代的發展,政策亦需與時並進;不改不進,一些舊日社會的住屋問題,彷彿又在今天的香港重新滋長起來。平心而論,過去香港的公共房屋政策是成功的,但面對目前的現實社會環境,現在需要的是一套破格完善的「火鳳凰式」的公共住屋政策,以針對眼前的基層住屋困局,並使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訂明的「適足住屋權」(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得到完善的實踐。
72家房客2011年版
「增建公屋,重建居屋」,已成為香港普羅市民對特首施政的重點期望;除此之外,我更關注所謂「72家房客2011年版」式的「�茤苤v住屋問題。「�茤苤v的樓宇結構、居住安全和環境衛生的問題卻必須處理。過去的「72家房客」居住情況,市民不可能接受於發展至今的香港重現。故政府不可任其所之,否則,又會變成另一個如樓宇僭建物一樣的尾大不掉老難問題。不過,我對完全取締所謂的「�茤苤v居住空間有保留。政府實在需要正視「�茤苤v所揭示出的社會問題。「�茤苤v之出現,是因為它能為低收入市民提供一個市區住房的空間,其情況可以是一家幾口的蝸居、單身漢之瑟縮,亦可能是一位家住天水圍但需每天清晨便要到市區上班,為省交通費而被迫與家人分居的刻苦爸爸。執事的官員明瞭基層市民面對昂貴租金的住屋困難嗎?另一方面,單身人士的住屋需要,及跨區交通費的問題,亦有必要突破固有的政策思維,在現行的政策作出切合時勢的更新。
套用內地的用語,香港市民「住屋難」的問題,不但已脫離中低層收入階層的承受能力,亦已出現群眾情緒轉向的拐點。我們的社會又怎能容忍如早前涉及人命的�茤苳鶢a;或一家三口擠於狹窄床鋪,而令親生小孩窒息喪生的悲劇再三發生呢?民生住屋問題繫及廣大市民生計,不能安居,何來樂業樂群!政策回應得愈遲,民苦民怨只會愈來愈深。這點簡單道理不可不明,不得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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