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偉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日前在報章撰文,首次就兩宗官司作出回應,將司法狙擊說成是市民的訴訟權利,批評公民黨就是損害法治獨立云云。但問題是政府在兩宗官司中都沒有違法,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完全符合法例要求,至於外傭居港更是天下本無事,公民黨唯恐天下不亂,斷章取義地進行司法覆核,反過來批評外界損害司法獨立,究竟誰在玩弄司法程序?本港尊重法治、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並沒有變化,變化的是利用自身專業去玩弄司法、濫用司法的人,梁家傑高喊捍衛法治,也不過是賊喊捉賊。
上星期高等法院先後就港珠澳大橋及外傭居港權的司法覆核案宣判,埋單計算港人在港珠澳大橋上多付款65億,數萬名建造業工人停工幾個月,70多項大型基建受到延誤;而外傭居港權案則為數以十萬計的外傭來港開了綠燈,對本港社福、醫療、房屋等開支影響難以估算。公民黨在背後策動兩宗司法覆核,事後受盡千夫所指,公民黨民望直線下滑,區選候選人在地區做宣傳甚至不敢打出公民黨招牌,在過去屢屢玩弄司法的公民黨終於自食其果。
公民黨巧言令色罪責難卸
面對社會的口誅筆伐,公民黨先是將頭埋入沙堆,對批評不聞不理;繼而企圖切割,梁家傑、吳靄儀出來一個唱紅臉一個唱黑臉,意圖劃清界線;最終見眾怒難犯,就打出法治大旗,將司法狙擊說成是市民的訴訟權利,批評他們就是損害法治獨立云云。公民黨在外傭案的立場上不斷轉移,說辭換了又換,這倒符合這些大狀強辭奪理的本色。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日前更在報章撰文,首次就兩宗官司作出回應,他說:「我們視為瑰寶的法治,根基在於政府必須守法,若政府違法,那麼任何因而受損害的人,哪怕是一介平民,都有權訴諸法庭,尋求法庭介入,命令政府守法。而正當的法律程序,是在法院嚴格監督下進行的司法覆核。這是我們的法律。」
但問題是政府在兩宗官司中都沒有違法,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完全符合法例要求,不能照搬外國的案例來說政府不合法,這點上訴庭法官已說得清清楚楚,你可以說政府的環評標準不及西方嚴格,但卻不得說政府違法。至於外傭居港更是天下本無事,公民黨唯恐天下不亂,外傭的聘傭合約早已說明不能成為港人,外傭第一日便清楚,而現時入境條例對外傭居港的限制也符合《基本法》立法原意,與國際慣例接軌,在情在理沒有可質疑之處,公民黨閒著無事,斷章取義地進行司法覆核,反過來批評外界損害司法獨立,究竟誰在玩弄司法程序?
固然,市民興訟是自身權利,但社會最反感的是政黨在背後利用市民進行有政治目的的訴訟,這已經不是市民訴訟權的爭論,而是政黨利用司法進行政治狙擊的問題,如果政黨可以肆無忌憚的利用市民就政府政策進行狙擊,利用公帑來打官司,將政治事件拿來法庭解決,這將嚴重損害了法庭的中立性,才是真正的損害本港司法獨立。公民黨樂此不疲地「協助」市民利用司法來阻止政府政策,而非通過正途去表達意見,這究竟是在捍衛法治還是破壞法治不是一目了然嗎?梁家傑及公民黨這些始作俑者還叫什麼屈?
四道關卡論一派胡言
公民黨及其一眾同路人,最常用的一套說辭就是外傭儘管可以申請居港權,但也未必可通過四道關卡,政府可通過四道關卡來阻外傭湧港。先不論這種說法是本末倒置,不從源頭截流反而在所謂關卡上大作文章,就是這四道關卡從來也只是讓入境處長參考的資料,基本上只要符合一項,已可取得居港權,關卡只是「無掩雞籠」。至於如梁家傑所言應通過關卡阻截,更是包藏禍心,如果入境條例都被判違憲,即是說政府利用這些所謂關卡來限制外傭居港,也會招致違反《基本法》、違反人權法的司法挑戰,四大關卡將一關接一關的被司法覆核,不可能發揮阻截的效果,反而會引發大量訴訟,為公民黨大狀提供大量的生意,公民黨提出這樣的建議,打的是什麼算盤,外界一看便知。
梁家傑還說:「我們從來沒有煽動操控朱婆婆或任何人去提出法律行動,這亦非出自她口中的指控。」這樣說就好辦,公民黨如果真的受屈,應與朱婆婆出來面對公眾,由朱婆婆將事件從頭到尾解說一遍,由如何突然想到提出司法覆核,到找公民黨協助,再到申請法援時一定要選擇公民黨籍的律師,最後在接受記者追問時為什麼說是有人指使,全部在公眾之下攤出來說清楚,不要盡說別人抹黑,而自己卻老是黑箱作業。
本港尊重法治、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並沒有變化,變化的是利用自身專業去玩弄司法、濫用司法的人,梁家傑高喊捍衛法治也不過是賊喊捉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