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 平
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今日發表署名評論文章,現譯載如下:
承接昨日,讓我們繼續審視梁家傑的謬論。
三謂「重要里程碑」論。梁家傑說,雖然朱婆婆在上訴中敗訴,但法庭確立了「工程項目倡議人須負責盡量減低污染」這個重要原則,成為香港環保標準提升的重要里程碑,為此應該感謝申訴人。這裡,「感謝申訴人」背後的意思,是感謝訴訟律師,感謝公民黨。
梁家傑真的很能吹噓,「盡量減低污染」這個當今社會盡人皆知的準則,在他嘴裡變成了源自本案才豎起的里程碑。他好似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果然是藍血貴族,不食人間煙火。
我們要問,這樣一個「里程碑」,值得香港社會花費65億的巨額公帑去換的嗎?如果朱婆婆贏了上訴,港珠澳大橋真的擱置,哪又該算是一個怎樣的里程碑呢?
四謂「入境處把關不力」論。梁家傑說,外傭案申訴人勝訴後,獲得的只是「申請權」,仍須向入境處申請及獲批,方能正式成為永久性居民。如果無力阻止他們取得「居港權」,恐怕只能怪保安局及入境處把關不力了。
說得好輕巧!
水本來好好地裝在茶杯裡,你故意踢翻茶杯,卻要別人把水截住,沒截住就是「把關不力」,這是什麼混賬邏輯!我們要問,憑什麼大狀和公民黨做好人,卻讓保安局及入境處做惡人?而今如你們所願,《入境條例》被判違憲,所謂「四大關卡」蕩然無存,又讓入境處拿什麼去阻止外傭湧港呢?
兩起司法覆核案,徹底暴露了公民黨為一黨之私不惜損害香港整體利益的虛偽本質。不過我們還是該慶幸,假如2007年梁家傑當上特首,假如公民黨真的上台執政,香港恐怕早成亂港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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