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終審法院日前拒絕商人陳振聰在龔如心遺產案中再上訴,並於昨日頒下長達43頁書面判辭,解釋拒絕他上訴至終審法院的理由。「哨牙通」陳振聰昨日發表聲明,「死口」表示法庭未有處理案中「疑點」,感到不服,更大膽質疑法律是否公平、公正、沒有偏私。
發聲明連環提質問
陳振聰昨日發表聲明,對終審法院裁決表示不滿,並指:「兩名證人(王永祥及吳崇武)真的誠實可信嗎?警方、律政司或法官真的沒有偏袒慈善基金嗎?」他連環提出多個質問:「這是道德的審判還是講求法理的裁決?香港法治真的公義嗎?即使我們明知沒可能改變事實,但我們仍不吐不快,拚死地說出有疑團的地方,為的就是公義」。
陳振聰在聲明中,列舉案件多項「疑點」,指商業罪案調查科前年3月,向證人吳崇武及王永祥錄取口供,同年5月案件開審,但口供從未向原訟庭及上訴庭披露,質疑警方刻意隱瞞,造成不公。他稱,在向終審法院呈上有關資料作為新證據時,法院卻認為毋須再就爭拗過的資料再審視,並拒絕申請,令他難以理解。
聲明中又指證人口供不一,「2006年遺囑」見證人王永祥在警方口供上提到,沒有向吳崇武說過遺囑受益人全名是Chan Chun Chuen(陳振聰),但吳崇武口供卻指是王向他透露。而終審法官卻指王向警方說錯,但沒有質疑王的口供。
聲明又指,王在法庭上稱遺囑上金額是1,000萬元,但向警方卻說成是9位數字,口供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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