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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籍富商佳浩士(左一)2008年以總裁身份出席港越商會成立典禮。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管理60億美元資產的投資公司Vina Capital創辦人和董事局成員佳浩士(Horst Joachim Franz Geicke),前妻與其離婚後興訟爭奪他10億元身家。法庭昨接納佳浩士就前妻贍養費的金額上訴,將原先每月200萬元大幅減至80萬元,或一次過可獲7500萬元。判詞披露佳浩士曾購入過億元私人飛機。
不滿法庭早前頒令須給予前妻葉靖(50歲)每月200萬元贍養費而上訴高院的德國籍富商馬主佳浩士(55歲),昨獲法庭改判每月只須付80萬元贍養費及50萬元的法律訟費,由本年11月1日生效。佳浩士也可選擇一次過向前妻繳付7500萬元,如日後法庭決定向葉作出財產的分配,而比這個金額為小的話,佳浩士便可獲得補償。
上訴庭2位法官張澤祐及夏正民於判詞中指,佳浩士與前妻葉靖於1987年結婚,育有2子女,2人曾共同創業,在越南和東南亞建立龐大的投資市場。惟葉發現丈夫在越南與一名女子搞婚外情,更育有2名子女。佳浩士遂於2009年9月呈請離婚,葉妻也因為丈夫通姦的原因而成功於去年7月跟丈夫離婚。
佳浩士金融風暴後身家「縮水」
判詞續指,佳浩士曾於2009年底表示自己一度坐擁高達10.5億元的財產,每月享有650萬元薪酬,惟早前金融風暴後,他也坦言本年及明年的身家將會「縮水」,而前妻葉則表示於離婚後,銀行戶口只餘下136萬元。
葉表示,婚前她可享受「無限額簽帳」信用卡,但現在的信用卡簽帳限額只有55萬元。此外,她指每月起碼要花費200多萬元與從歐洲讀書回港度假的子女生活,同時要為香港物業供樓,須向親友借錢支持,要求每月180多萬元的贍養費,原審法官頒令佳浩士須向前妻負責每月200萬元的贍養費。
法庭指其前妻證供不可信
惟張官及夏官於判詞指,雖然葉指前夫為自己的開支「報細數」,表示每月開支只有135萬元,但爆出前夫曾於2009年12月購買價值1億5千600萬元的私人飛機。同年夏天離婚之前不久,前夫更於香港買下一艘86呎長遊艇,另又在越南購入另一艘同類型遊艇。前夫更不時買名車,以及到高級餐廳飲貴價紅酒,每當子女放假,更帶他們出國玩樂。惟法庭認為葉氏的證供誇大及不可信,指她聲稱須每年出國124次,但計算起來每年便有250多日不在港,更不將與子女出國的日子加起來,數字未免誇張;至於她也未能解釋為何在業務上的巨額開支,竟然不包在業務開支上。遂准許將贍養費金額下調。
身家逾10億的佳浩士在港生活約30年,不但是管理60億美元的越南資產管理公司Vina Capital主席兼執行董事,亦為多間越南公司的董事會成員。2009年曾涉掌摑妻子並趕其落的士而惹上官非,被控以一項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罪。他早前更曾入稟高院,控告受聘於其妻、調查其行蹤的情報公司侵犯私隱,非法監視和跟蹤他,令他及兒女飽受困擾。
前妻葉靖3歲時隨父母移民美國,畢業於哈佛大學工商管理和行銷系,在世界各地設立多家公司,包括玩具、娛樂、投資和科技等,亦是亞洲著名慈善家,曾資助港安醫院慈善基金關懷病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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