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李柱銘數典忘宗,沒有國家觀念,沒有憲制觀念,沒有當家作主觀念,沒有主權觀念,他視出賣居港權如天經地義,是一個出賣香港利益、出賣國家主權的漢奸。李柱銘操控的公民黨的立場自然跟著他走,把維護外傭居港權作為公民黨的職志。所以,公民黨今後仍將賣港賣主權,不會改變,它的什麼「道歉」也是假話連篇。
不少人以為在公民黨裡面擁有最大權力的就是前後兩任黨魁:余若薇和梁家傑。錯了,最有決策權力的是「公民黨之父」李柱銘和金主黎智英,他們說一,余梁兩人不敢說二。李柱銘和黎智英密室開會,定了調由公民黨和社民連結成同盟,搞「五區公投」、辭職再選,公民黨立即從命,以藍血千金之軀,接受盲婚啞嫁,梳妝打扮,送上門去。黎智英的《蘋果日報》以重要版面鼓吹公民黨必須在外傭居權案上「企硬」。最近,李柱銘在外傭問題上再提「企硬」。教父已指明路線,公民黨又豈敢忤逆李柱銘和黎智英的「御旨」?
「教父」和「金主」控制公民黨
公民黨的經費,是《蘋果日報》老闆給的。公民黨的第一個議席是李柱銘給的,李柱銘先控制了大律師公會,以此為平台扶植了余若薇和梁家傑,2004年立法會選舉,李柱銘壓制民主黨第二梯隊出線,改派余若薇以單一名單出選,要民主黨向余送票、輸票,使之當選。此役之後,港人皆稱李柱銘為「香港民主黨的李登輝」,諷刺李出賣民主黨而扶植公民黨,也有人稱李柱銘為「公民黨之父」。有此淵源,故大律師公會也好,公民黨也好,都朝「獨港」路線而行,不敢稍逆兩個「民主黑手黨」主腦的意旨。
星期四,李柱銘又透過《壹週刊》的平台,向下屬傳達為外傭爭居港權的必要性、政治性和原則立場,不允公民黨再左右搖擺。李柱銘在題為「己所不欲」的文章中說:公民黨在居權官司的立場是對的。「今次有不少中產人士,皆因外傭居港權官司,而未有投票予公民黨及部分民主派候選人。他們當中應有些是從國外回流香港的,相信他們在外地生活時,因膚色問題或多或少都曾遭到排斥,遇到不禮貌對待。而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他們現時卻跟在外國時排斥他們的人一樣,做著同樣醜陋的事─歧視移民。」這樣辱罵不投票給公民黨的選民,扣上罪名,反映了李柱銘假民主、真獨夫的本性。
「歧視移民」,是李柱銘編織出來的罪名,好像什麼外國人都天生擁有居港權,可大模斯樣來港當主人。李柱銘為了說明外傭擁有居港權是神聖的,反對者是罪惡的,他寫道:「希望他們能捫心自問,自己或是我們的父母、祖父母,實在都是內地移民。若果當年港英政府沒有施行人道政策,容許內地非法入境者,偷渡來港後只要能抵達市區,並接觸到在港親人,便可在香港居留,那你或你的家屬能在港安居樂業嗎?再者,記得昔時的香港社會,對逃難來港的移民,絕對不會分先後、新舊,大家對於新來者總會守望相助,同舟共濟。」李柱銘偷樑換柱,他把外國人和中國人的主權當成是一樣的,一樣可以當香港的主人,天生就有居港權。
李柱銘數典忘宗的漢奸思維
李柱銘恰恰抹殺了事實和憲法依據: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國的神聖領土,只有中國公民才天生擁有香港的永久居留權。外傭是外國人,就要受《基本法》154條的管轄,中央人民政府已經授權人民入境事務處有權決定外國人是否可以入境、居留香港,這是香港憲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的主權是排他性的,美國不會任由外國入境者可以隨便成為美國居民。歐洲各國也制定了嚴格的申請居留權規定,把外國人拒於居留權之外,並不構成任何「歧視移民」的問題。李柱銘把想爭居權的外國人捧成為港人父母的地位,作為論據,只能說明他把外國人視為父母,他不認為香港的中國公民才是主人,香港人有權依《基本法》反對外國人湧來香港,分享我們土地資源、房屋資源、福利資源、教育資源。李柱銘大罵香港選民,他的「外國人有居留權論」,其基礎是賣國邏輯,漢奸思維。
李柱銘數典忘宗,沒有國家觀念,沒有憲制觀念,沒有當家作主觀念,沒有主權觀念,他視出賣居港權如天經地義,他其實是一個出賣香港利益、出賣國家主權的漢奸。他操控的公民黨的立場自然跟著他走,把維護外傭居港權作為公民黨的職志。所以,公民黨今後仍將賣港賣主權,不會改變,它的什麼「道歉」也是假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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