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港大學生會在特首選舉正進入白熱化之際,在未有弄清楚事實之前,花費大筆費用發表措辭嚴厲的廣告質疑候選人的誠信,直接影響特首選舉的公平公正,涉嫌觸犯選舉條例,性質相當嚴重,不僅受到法律界人士的質疑和社會的批評,而且在港大學生內部也受到非議。儘管梁振英非常大度,表示不會追究,但學生會須汲取教訓,在涉及選舉等敏感問題上必須依法辦事,慎重小心,共同維護特首選舉的公平公正。
港大學生會日前斥資約30萬元廣告費用,在多份報章刊登全版聲明,質疑特首候選人梁振英捲入「黑金疑雲」。港大學生會會長陳冠康事後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有關聲明是「對事不對人」,刊登聲明前亦有尋求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意見,重申學生會無後悔刊登廣告聲明。然而,梁振英已多次強調,自己與競選團成員從不認識及無邀請綽號「上海仔」的郭永鴻,同時競選團成員是應邀請出席飯局,已經清楚地回應了事件。港大學生會在沒有確鑿證據之下,就在全港多份報章刊出了所謂「黑金政治」的「嚴正聲明」,容易對外界造成誤導,對候選人並不公平。
廣告有違選舉條例之嫌 性質嚴重
根據《選舉防止舞弊條例》第23條,任何人如非候選人亦非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而在選舉中或在與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招致選舉開支,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據法律界人士分析,港大學生會花費30多萬元刊登廣告,而有關廣告又可能會影響某些候選人選情,已有觸犯選舉法例之嫌。就連反對派候選人何俊仁也指出,該廣告可能違反《選舉防止舞弊條例》第23條中,無候選人的書面授權,而招致選舉開支的條款。顯然,港大學生會在刊出廣告前並未有詳加考慮有關法律問題。儘管梁振英非常大度,表示不會追究,但對學生會而言卻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在涉及選舉等敏感問題上必須慎重小心,否則隨時會惹上官非,特別是港大作為本港首席一指的高等學府,學生會既然代表港大學生,在行事上更應慎重,以免損害自身以及港大的聲譽。
事實上,有關廣告就算在港大校內也引起了不少質疑的聲音。港大二年級生何同學指,港大學生會經常強調自己政治中立,質疑花費龐大費用登報有其他目的,又認為學生會如果有豐富的財政收入,應用以資助校內其他學會的發展,更有學生指在事件中有被「被擺上檯」的感覺。有港大學生在facebook上徵詢學生意見,結果顯示絕大部分學生認為學生會做法並不恰當。這說明學生會的做法得不到學生認同。
學生會「先斬後奏」做法不當
目前港大學生會儲備約有3,000萬元,主要來自每年向全校1萬名學生收取每人140元會費所得。但今次在八份報章刊登聲明,據一些傳媒機構測算,按各報章廣告收費幾個合計,料涉款約70多萬元。雖然學生會會長陳冠康稱有關款項只有30多萬,但對於學生會來說,終歸是大數目,理應先諮詢全體學生意見,怎能「先斬後奏」?這次學生會卻在既無諮詢,又無通報之下匆匆通過撥款,令港大學生都被蒙在鼓裡,這種缺乏透明度的做法並不可取。就如港大學生報《學苑》總編輯謝智浩批評,事件中學生會行事過於倉卒,而且涉及巨款,加上學生都關心特首選舉,與一般聲明不同,有必要事先諮詢校內意見。
選舉敏感 更應避忌
更重要的是,目前正值特首選舉進行得如火如荼之時,各種黑材料亂飛,明箭暗箭齊發之際,社會各界更要保持警覺,以免影響選舉的公平公正。港大學生會身負港大之名,應知道其言行都會被視為是代表全體學生,更應小心謹慎,需避免涉嫌違法影響選舉公平。然而,社會都看到港大學生會在特首選舉投票日臨近的關鍵時刻,突然發表了一個針對某一位候選人的廣告,難免被人以為學生會試圖影響選情。港大學生會在事件上的法律意識和政治敏感度都顯不足,應該汲取教訓。
港大學生會應該了解,社會對這次事件反響極大,是愛之深,責之切的表現。港大學生被視為「天子門生」,市民都希望他們可以在社會上扮演理性積極的力量。然而,學生會不但刊登廣告干擾特首選舉公平公正,而且還鼓吹「投白票」。依法為港人選出下任特首是1200名選委的責任,市民都不希望看到「流選」情況。任何對香港負責的人士都應呼籲選委投好手上一票,港大學生會這種非理性的情緒化表態,對香港並無好處,應該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