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反對派可以不斷在議會規則中鑽空子,為什麼建制派不能修訂?這是議會博弈,與所謂什麼言論自由,打壓發言沒有關係,一些反對派喉舌上綱上線,反映他們連基本的政治常識都沒有,在他們心目中,政府及立法會被搞得雞犬不寧,就是所謂自由的最高境界,這樣的自由對社會又有什麼好處?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立法會作為本港建制重要一環,更應有規有矩,不能被部分議員騎劫作為對抗政府的工具。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日前在財委會上提出修訂,限制議員每項撥款只能作一項動議,避免反對派的「拉布戰」再上演。然而,拉布的始作俑者「人民力量」黃毓民及陳偉業,事前已揚言會對葉國謙的修訂提出大量無聊的修訂,以阻止動議通過,而一直在拉布立場上「猶抱琵琶半遮臉」的民主黨,也在暗撐拉布行動,可以預期這次修訂將引發另一次政治對決,而反對派再次發動拉布,勢令「特惠生果金」的落實受到影響,損害市民的利益。
限制拉布 合情合理
無可否認,拉布並非本港議會獨有,在大部分國家及地區的議會都或明或暗地准許議員拉布,目的是要保障少數派議員及其代表的民意聲音,這也成為反對派議員支持拉布的主要理據。然而,他們卻沒有向社會說清楚的是,拉布固然在不少議會都有,但所有議會同時都會有制止的措施,例如大部分議員支持下就可強制結束拉布,以免拉布陷入曠日持久的泥濘,令所有政策陷於停頓。但本港立法會一直以來都沒有拉布的條文,自然也不會設立限制拉布的措施,結果被黃毓民之流看準了現時的漏洞,在去年接連發動多次拉布,令議會幾近癱瘓,原因正在於此。
如今,既然拉布已成為反對派打擊政府的主要手段,而不獨「人民力量」,其他反對派政黨都表示支持拉布,在這樣的情況下,未來拉布的情況將會層出不窮。因此,針對新形勢而修改現時的議事規則,加強對拉布的限制,是合情合理,也是與時俱進之舉。反對派可以不斷在議會規則中鑽空子,為什麼建制派不能修訂?這是議會博弈,與所謂什麼言論自由,打壓發言沒有關係,一些反對派喉舌上綱上線,反映他們連基本的政治常識都沒有,在他們心目中,政府及立法會被搞得雞犬不寧,就是所謂自由的最高境界,這樣的自由對社會又有什麼好處?
葉國謙提出在財委會每一項撥款上,只能作一項動議。這樣的修訂可算是極為輕微,也切合現實。因為議員如對撥款有意見,可以在一項動議上表示出來,有時候一項動議涉及多個內容,也是十分正常,議員只要有正常的中文表達能力,絕對可以在一項動議表達其意見。即是說這項修訂並不會影響議員的發表意見權力。當然,假如像黃毓民之流般故意在撥款中提出過千項修訂,大部分都是無聊無意義,糾纏於字詞甚至標點符號,又或故意賣弄學識等,這些都與撥款本身無關,純粹是為拖延撥款通過。市民不禁會問,立法會是否需要保障這些人「搞事」的自由呢?是否為了保障他們可以繼續「搞事」,就可以任由他們亂提動議,以極低成本來拖垮政府施政,這是否符合社會利益呢?
不能讓搞事者為所欲為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立法會作為本港建制重要一環,更應有規有矩,不能被部分議員騎劫作為對抗政府的工具。拉布本身沒有問題,根據各國議會歷史,拉布情況也是屢見不鮮,但本港與外國最大的不同,就是外國的反對派與執政黨儘管政見不合,但對國家利益負責的目標是一致的。然而,在香港卻見不到反對派有這樣的一致。去年黃毓民之流拉布,拉下的不只是政府重組方案,更包括多項福利及經濟發展的撥款,政府施政大受打擊,大部分議員也被迫放著正事不做,留在議事堂聽黃毓民之流「放屁」。社會為此承受了沉重的代價。如果香港的反對派真的對市民利益負責,怎可能以犧牲社會利益來達到自身圖謀?正是由於這些不負責任,居心不良的反對派,更要在議事規則上作出反制,不能讓他們為所欲為。
拉布不能成為阻撓施政的工具,這本身已屬常識,但在香港卻引發反對派及其喉舌的反彈,只要他們張開雙眼,看看他們推崇備至的歐美國家,有哪個沒有限制拉布之舉?他們不是認為外國的月亮特別圓麼?為什麼現在反過來說會影響言論自由,這名副其實是雙重標準。經過去年拉布一役,市民早已看到無止境拉布對本港的遺害,建制派應看到這些沉默大多數的聲音,堅持限制這些拉布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