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秋北 香港工會聯合會理事長
若按照《國際勞工公約》建議每周工時不多於40小時,本港有近8成僱員超過此標準,近2成每周工時更在60小時或以上,加上各種無償加班,在「強資本、弱勞工」的局面下,僱員只能啞忍「長工時、無償加班」這職場歪風,這不單容易衍生職安問題,更有違勞資互惠互利精神。工聯會期望社會各界能更正面、積極討論規管工時事宜,其實只要規管工時制定法例得宜,可促進「工作生活平衡」,同時有助提升僱員工作效率,開創勞資雙贏局面,提升本港的長遠競爭力。
經歷金融海嘯至今,本港整體經濟及就業情況回穩,最新失業率維持在3.4%,接近全民就業水平。本地生產總值與先進國家看齊,僱傭及工時模式隨著社會發展而變化複雜,然而勞工保障卻沒有與時並進,各行業普遍存在工時過長、無償加班等情況。在欠缺清晰法律規管下,僱員只能啞忍不合理薪酬待遇及工時安排,故標準工時一直備受各界關注。政府於早前公佈《標準工時研究報告》(報告),分別列舉12個經濟體推行規管工時的經驗、本港工時概況及評估不同工時政策造成的經濟影響。報告似無既定立場,偏重數據分析,指出僅66萬名僱員曾超時工作,當中近一半為無償加班,分別佔整體僱員23.4%和11.3%,故部分社會輿論認為本港加班情況並不嚴重,不須立法規管工時。令人困惑的是,倘若真如上述所言,大部分僱員不存在工時過長問題,那一旦推行標準工時,又有何值得懼怕?
扭曲市場機制 蠶食勞工權益
事實上,報告數據嚴重低估僱員工時實況。工聯會標準工時關注組透過訪談多個系統工會,發現資方千方百計企圖正規化「長工時、無償加班」問題,如交通運輸業、零售業等採用預設工作指標、佣金制等工資計算方式來模糊工時制度,由於底薪偏低,工友只能透過長工時來維持基本收入,令僱員默認長工時文化;加上如飲食業約21萬僱員中,大部分是沒有書面合約的,部分連用膳時間、有薪假期也被剝削;即使有書面合約,工友反映實情是缺乏簽到紀錄,令員工無從統計其實際工時;個別文職專業雖然有協議補償制度,但實際上無償加班情況嚴重,僱員為免影響定期內部評核,不敢如實申報加班時數,可見報告數據不足以反映勞工權益被蠶食的實況。
本港經濟發展回穩卻無助改善僱員薪酬福利,正如現階段工時討論僅僅圍繞營運成本上升(11億到552億不等)及對整體競爭力的影響,卻淡化資方一直剝削僱員理應有加班補償的事實。何況單以壓榨員工權益,依靠無謂、無償加班手法來節約成本,顯然不應被文明社會所接受,故工聯會認為立法規管工時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一環。
工時制定得宜 創勞資雙贏
若按照《國際勞工公約》建議每周工時不多於40小時,本港有近8成僱員超過此標準,近2成每周工時更在60小時或以上,加上各種無償加班,在「強資本、弱勞工」的局面下,僱員只能啞忍「長工時、無償加班」這職場歪風,這不單容易衍生職安問題,如各項慢性勞損疾病及在運輸行業甚為普遍的腎石、肩周炎等職業病,對僱員健康構成威脅,更有違勞資互惠互利精神,故必須認真正視及立法以撥亂反正。工聯會期望社會各界能更正面、積極討論規管工時事宜,其實只要規管工時制定法例得宜,可促進「工作生活平衡」,同時有助提升僱員工作效率,改善以加班時數來評估工作表現的職場文化,開創勞資雙贏局面,提升本港的長遠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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