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前校監梁淑貞,於2007年聲稱學校將與弘爵國際學校合併,涉嫌向家長訛稱要出資贖回弘爵退學學生的債券,否則其子女不能在合併後的校舍繼續上學,藉以詐騙其中一名家長20萬元,梁去年被區域法院裁定欺詐罪成,判入獄15個月。梁昨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定罪及減刑,上訴庭押後裁決,梁於上訴期間獲准保釋外出。
梁淑貞的代表大律師陳辭指,原審法官過分一面倒相信涉案家長譚志淑的證供,譚供稱梁曾告訴她,有弘爵的學生在合併後會離校,臻美的家長必須贖回退學學生的債權,其子女才可在合併後的新校繼續上課,但除譚之外,其他出庭作供的家長,均表示沒有聽梁說過同一番話,大律師認為譚可能混淆了梁的意思,而且合併一事告吹後,譚於2年後才要求梁還款,亦令譚的可信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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