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由職工盟策動的「突襲」式貨櫃碼頭工人罷工行動,至今仍未有解決跡象,勞工處已積極斡旋,並且在日前安排勞資雙方談判,但職工盟先是堅持以「工會」身份代表工人參與調解,否則拒絕出席會議;當職工盟姍姍來遲到達談判地點後,兩個外判商因等得太久而離去,但僱用五分之三罷工員工的外判商永豐仍留在現場,理論上應先行談判,但李卓人又以不夠代表性為由拉隊離場,令有望解決的工潮再陷僵局。事實上,現場既然有最大的外判商在場,職工盟沒有理由拉倒談判,進一步損害雙方的互信,對於爭取權益一點好處也沒有,如果李卓人是以促成談判為考慮,以工人利益為考慮,怎可能會三番四次阻撓談判?
工人爭取權益無可厚非,工會也應扮演組織工人與資方反映訴求的角色。但所有從事工會人士相信都會知道,在香港這個崇尚法治、和平、秩序的社會,激進工潮並沒有多大市場,反而會引發民意及輿論的反彈,最終令工人處於更弱勢的處境。最明顯的例子是航空公司的工會,幾乎每年都是以按章工作以至集體請假作威脅,意圖以旅客的利益向資方施壓,但這些行徑無不例外受到輿論狠批,認為工業行動損害市民利益,令資方更沒有必要聽從勞方訴求。而一些癱瘓碼頭、甚至有肢體衝突的工業行動,就更難得到市民同情。
激進工運難獲社會支持
在本港社會要為工人爭取權益,負責任的工會都必須謀定而後動。《孫子兵法.火攻》說:「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意思是國君不可以因憤怒而去發動戰爭,將帥不可以因怨恨而出兵向敵人挑戰。套用在工業行動上,工會更不能輕率發動工業行動,要有理有節,不能將行動不斷升級撥火,不能過度損害社會整體利益,將勞資置於魚死網破的境地,令談判難有迴旋空間。所有工業行動都是通過「以戰迫和」的方式令對方重返談判桌,而不是步步進逼。事實上,在這次工潮上不斷被反對派及其喉舌批評的工聯會,一直都是以這種既抗爭又談判的方式,為工人成功爭取一次又一次的權益,而這次碼頭工人加薪中其實工聯會一直參與其中與資方爭取,但職工盟卻突然插手發動工潮,令有關談判無疾而終。工聯會屬下的貨櫃運輸業職工總會日前亦發表聲明,要求貨櫃碼頭的勞資雙方盡快展開談判。這種說法未必人人聽得入耳,但卻是以工人為利益為最大考慮,像職工盟般動輒發動工潮,爭取傳媒鎂光燈,哪個工會不懂?
保障勞工權益天公地道,但必須得其法,要在實際上幫到工人,不是表面做騷,最終卻令工人失業。然而,過去李卓人及職工盟就是做騷多過做事,本可以通過協商或檢討法例解決的問題,卻要以工業行動、政治動員、輿論抹黑來解決,說明他們根本不志在解決勞資爭議,而是利用爭取勞工權益來挑動勞資對立,製造政治對抗,撈取政治油水。對李卓人來說,勞資關係愈緊張,衝突愈多,對激進工會的發展愈有利,也難怪職工盟以及其工黨一直熱衷激化工潮,至於工人的生計以及與資方的關係,卻並非他們的考慮。
不要忘記,李卓人現在擺出一副為勞工的樣子,但他過去曾配合公民黨附和港珠澳大橋工程,令數以萬計的建造業工人手停口停,他更大說風涼話,指「有人驚影響工人開工?其實工人最希望政府唔好將工程谷晒呢幾年做。」他還聲稱業界認為若工程分開一段很長的時間慢慢上馬,就可以「長做長有」,「最好就拖住慢慢食,拖住佢(工程)真係好正」。作為一名工會人士說出這種的「謬論」,實在令人驚訝,如果他可以因為政治就不理工人死活,試問他還有什麼資格以工會人士自居?如果言為心聲,他確實是深信這些話,這說明他心底裡只視工人為政治籌碼,對廣大打工仔的飯碗不甚理會。這種罔顧社會利益,肆意打爛打工仔飯碗的人,難道會真心為工人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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